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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北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机构校园招聘(徐州站)41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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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0 17: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强我市医疗队伍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满足市直属公立医院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此次招聘设岗单位为淮北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机构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简介如下:

(一)淮北市中医医院

淮北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80年,是皖北地区中医特色突出的集医疗、教育、科研、康复养老、养生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性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国家百强中医医院、国家发改委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单位、安徽省示范中医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附属淮北中医院,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非直属附属医院、安徽省博士后工作站、安徽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安徽省中医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医院现业务用房4.5万㎡,床位555张。职工547名(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1名、国家名老中医经验传承指导老师1名、江淮名医3名、安徽省名中医4名,研究生与高级职称人才近百人)医院现有24个一级临床科室和6个医技科室。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1个,安徽省名老中医工作室4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5个,市级重点专科6个。

(二)淮北市妇幼保健院

淮北市妇幼保健院是淮北市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三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全市妇幼健康公共卫生和临床诊疗任务。医院总建筑面积5.14万㎡,现有在职职工57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11人,中高级职称286人,淮北市名医6人、淮北市优秀中青年中医1人、安徽省劳模工作室2个,安徽省骨干人才培养对象1人。医院设有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及新生儿科、儿科、产科、妇科、内科、外科、男科、中医科、生殖中心、NICU等临床保健科室。拥有CT、四维彩超等一批现代化的大型医疗设备,内设淮北市超声中心、淮北市病理诊断中心、淮北市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中心、淮北市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近年来,医院分别荣获“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国家“人文创新医院”、“安徽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人员类别及条件

此次校园招聘面向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23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退役士兵。

4.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5.按照国家卫健委等四部委《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其他按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6.曾经或正在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三)其他条件及要求

2023年毕业的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应资质(包括毕业证书及资格证书等)。

三、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计划招录41人,其中淮北市中医医院24人,淮北市妇幼保健院17人。(岗位计划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及面试方式择优选拔,主要考察报考者业务知识、综合素质及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经面试合格者,当场签订拟聘用合同。

1.报名时间及地点:本次报名采取线下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9:00至11:30携带身份证、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徐州博顿温德姆酒店二楼2号会议室(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龙湖西路16号,由西门进入)现场报名。报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本科阶段各学年各科目考试成绩(纸质版),2023年毕业的提供除2022-2023学年外的各学年各科目考试成绩(纸质版),其他应聘人员提供岗位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对照岗位要求,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现场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比选面试环节。

2.面试地点及时间:2023年4月28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岗位比例: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原则上,研究生岗位开考比例为2:1,如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超过2:1,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本科岗位开考比例为3:1,如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超过3:1,经校园招聘领导小组现场进行比选,综合考虑同一专业所学主要专业课成绩情况,按照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高者优先进入面试。

面试分数当场公布,并在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在同岗位按照岗位计划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签订协议书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现场与其签订《拟聘协议书》,按照相关程序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淮北市卫生健康委网、用人单位网公示7天。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九、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次招聘政策及面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淮北市卫生健康委网、用人单位网查询、查阅。

考务咨询电话:0561-3198002(市中医医院)

0561-3116843(市妇幼保健院)

政策咨询电话:0561-3119611(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

0561-3198926(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561-3119593(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十、福利待遇

此次招聘为纳入用人员额管理的社会化用人,根据安徽省编办等5部门《创新编制管理 建立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方案》(皖编办〔2017〕59号)、淮北市编办等5部门《淮北市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实施办法(暂行)》(淮编办〔2018〕43号)等文件精神,此次校园公开招聘人员中,凡符合择优纳入周转池编制条件的医药类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程序纳入周转池事业编制管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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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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