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等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硕士人才充实医院各类人才队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见附件一。
三、招聘人员性质
事业编制人员。
四、报名条件
招聘对象须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招聘岗位有执(从)业准入要求的,需取得相应专(从)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书。对需要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招聘岗位需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涉及年龄计算方式如下,如35周岁以下即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9日0时至5月9日24时。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应聘者需实名注册,并在规定期限内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本批次一个岗位,多报者所报各岗位均视为无效申报。
报名者需要提交的材料:
1.附件二:2023年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2.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300×420像素,300DPI,以本人姓名命名);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
4.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5.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3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经就读学校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学制2年及以上的证明;
6.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和获奖证书等其它材料。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六、考试考核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数与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紧缺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2的即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资格复审
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若笔试人数不足资格复审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请考生保管好自己证件,上述证件原件现场查验后返还,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考试资格,所空名额依次递补。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所填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
4.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直至到岗后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即为入围面试人员。
(三)面试
在医院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成立不少于7名专家组成的招聘考核评委专家组;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平均后确定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待定。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形成,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记分,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各项成绩所占权重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终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医院官网上公布。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医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淮南市第一人医院)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九、签约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医院人力资源处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相关规定实施聘用管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至2023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规培合格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4-3320728。
(二)招聘公告由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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