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荷塘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区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因违规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被查处的人员;
6.参加荷塘区教师招聘考试拟聘用后放弃、新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未满2年的人员(指2021年、2022年);
7.违约或服务期限(服务期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计划2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其他有关招聘信息只在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及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以及电话和网上报名等其他形式报名。
4、报名要求:
请应聘人员登录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自行下载《2023年株洲市荷塘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2023年株洲市荷塘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纸质表(须贴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原件;
(4)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证(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6)《在职证明》(附件3),在编教师需所在学校和县(市)区级教育局同意报考,并由经办人签字且加盖学校和教育局行政公章,非在编教师由所在学校同意报考,并由学校经办人签字且加盖学校公章;
(7)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在编人员不需要提供);
(8)由银行出具的2022年9月至今工资流水单(在编人员不需要提供);
(9)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缴纳考务费
1.为保证参考率,本次招聘考试需缴纳考务费50元/人(科)。通过资格审查且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当场发放《准考证》。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2.减免考务费的情形。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申请减免考务费。
(五)考试
1、开考比例
所有岗位招聘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若报名人数没有达到开考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长90分钟,总分100分。(3)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为上微型课,时量为8分钟,备课时量为30分钟。备课教案成绩为10分,上微型课成绩为90分,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教案成绩+上微型课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80分才可入围体检、考察。
(4)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如面试成绩相同,以上微型课成绩高的排前。
(5)鉴于教师岗位的特殊性,考试设立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均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毛发检测)情况检查项目。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2次。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荷塘区教育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八)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731-28477196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察委0731-28428361 区人社局0731-28428415 区教育局0731-28477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