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潜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润集团”或“集团”)是经潜山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经营范围涵盖市政、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投融资及建设,片区开发、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地产开发、砂石资源综合利用、健康养老、人力资源、物业管理、资产运营、市政服务、项目咨询等领域。
集团发展定位为潜山市城市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应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商、城市经营与创新发展的投资商。截至2022年底,集团合并资产总额205亿元,旗下全资公司15家,控股公司7家,参股公司11家。
因业务发展需要,集团及所属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人岗匹配。
二、招聘岗位
集团及所属公司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信息详见《潜山市潜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潜山市潜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岗位表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5月10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时间有中断的,可累计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有违纪行为或被处罚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8:00至2023年5月10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2)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扫描件;
(3)本人亲笔填写的《潜山市潜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
(4)本人亲笔填写的《潜山市潜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5)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本人近期2寸电子证件照(jpg/png格式,大小不超过500kb);
(7)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由公司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业绩证明、成功案例等)扫描件;
(8)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将以上报名资料电子档打包为zip压缩包文件,并发送至潜润集团人力资源部邮箱(邮箱地址:QRJThr@163.com),电子邮件标题统一按照“姓名+岗位名称+联系方式”命名。报名资料将作为资格初审的依据,须详细、认真、如实提供。
3.资格初审:报名时潜润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遵照本《公告》规定按岗位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后,2023年5月11日15:00前可随时登录本人电子邮箱查询是否收到通过资格审查的回复邮件,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可在5月11日17:00前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4.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参加工作之后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工作经历时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或实习经历,不计入工作经历时间。
(3)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申请,并经集团会议研究决定同意的急需紧缺岗位,可以根据岗位报考人数、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5月16日8: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其他岗位须重新将报名资料电子档打包为zip压缩包文件,并发送至潜润集团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邮箱地址:QRJThr@163.com),邮件名称按照“姓名+岗位+联系方式”的格式重新命名;被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24日至5月25日到潜润集团人力资源部(潜山市经济开发区潜阳路0077号B栋606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满分分值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分值分别为40分和6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等;《专业知识》主要内容:招聘岗位应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
4.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5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5.加分说明: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可在2023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潜润集团人力资源部(潜山市经济开发区潜阳路0077号B栋606室)申请笔试加分,逾期不再受理,加分条件详见《部分岗位具体加分设置表》。符合《部分岗位具体加分设置表》中列出的多项加分政策的,以最高加分项为准加分,不累计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及加分值在潜润集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
部分岗位具体加分设置表
报考岗位
| 加分内容
| 加分分值
| 集团/子公司
| 岗位
| 潜润集团
| 投资管理部主管
(岗位代码01)
投资管理部普员
(岗位代码02)
| 中级会计师
| 2
| 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特许金融分析师
| 4
| 潜润集团
| 内部审计部主管
(岗位代码03)
内部审计部普员
(岗位代码04)
| 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B证)
| 2
| 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 4
| 潜润集团
| 财务管理部融资主管(岗位代码05)
财务管理部会计普员(岗位代码06)
| 中级会计师
| 2
| 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 4
| 潜润集团
| 法务合规部普员
(岗位代码07)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B证)
| 2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 4
| 潜润集团
| 规划建设部普员(造价审核)
(岗位代码09)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2
| 润达公司
| 安全管理员
(岗位代码11)
|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道路运输安全专业)
| 2
| 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道路运输安全专业)
| 4
|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所需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报考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如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4)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4张,与报名表照片一致。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在潜润集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布。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一律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综合素质。
3.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设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65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最低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五)确定考察人选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与面试成绩各按50%的权重合成确定(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照最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出现最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如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均相同的,以高学历(学位)者优先;如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和学历(学位)等级均相同的,以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级高者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六)考察、体检
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形成客观、详实的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公章。
(七)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潜润集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对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拟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
(5)其他情形。
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岗位工资80%的标准发放,试用期内不发放绩效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薪酬待遇按照潜润集团相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在签约聘用前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有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潜润集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查询。
(二)此次招聘工作由潜润集团组织实施,潜山市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预留手机号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潜山市潜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6-8970922(潜润集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556-8921123
附件2:潜山市潜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潜山市潜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潜山市潜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