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将2023年面向高校选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及数额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和省级重点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共选聘事业编制教师22名(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七)具有国家统招计划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023年本科、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八)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4月22日至2005年4月21日之间出生)。
(九)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唐山市开平区2023年教师选聘岗位信息表》)。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4月22日,在山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用线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3年4月22日9:00至4月24日17:00,应聘人员将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发送到kprcjlzx@163.com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标题统一注明姓名、选聘岗位名称、联系方式(如:李某-语文教师-13XXXXXXXXX)。
2.报名资料:
(1)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相应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证明;
(3)《就业协议书》;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唐山市开平区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扫描件)。
(三)资格审核
选聘领导小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结果以邮件回复、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适岗性评价
由选聘领导小组及用人单位选派评委组成考核组,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对报名审核合格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适岗性评价时间六分钟。适岗性评价不设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适岗性评价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适岗性评价结果将以电话或微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五)面试
面试方式为说课,说课教材为报考学科所用八年级现行教材(化学学科为九年级现行教材),说课具体题目由考生自主确定一课,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面试考点张贴。
考试时间、具体地点通过邮件回复、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按照拟聘用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本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纸质版《就业协议书》。如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拟聘用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北师范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选岗
由区教育局确定具体岗位后,拟聘用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十一)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开平区人社局审批,并将《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人才引进政策
拟聘人员符合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强市的意见》
相关规定的,将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六、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各项规定。
(二)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及时加入微信工作群,之后相关通知在群内发布,因个人原因未能接到通知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适岗性评价、签订就业协议、面试、体检、考核、选岗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此次选聘需和考生签订《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咨询电话
教育局高老师:13739869989
人社局曹主任:18232531511
附件:
1.唐山市开平区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2.唐山市开平区2023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3.36所省级重点师范大学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