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改善我院人才队伍结构,结合医院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编制外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我院招聘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次招聘共计35人,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网络报名通道将于4月28日17点关闭,请应聘人员按时间扫码登录进行报名。
2.网络报名提交的材料:
(1)《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下载后仔细阅读并如实填写,“本人承诺”一栏手写签字确认后不再更改;
(2)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寸红底电子证件照;202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寸红底电子证件照;
(3)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4)岗位有规培要求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可提供规培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规培证明);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医院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严格落实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资格初审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编制外)办公室负责,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逐项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一旦受理,信息及岗位不予变更。
资格复审由公开招聘工作(编制外)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严格按照招聘公告中的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复审,主要审查所报岗位是否符合招聘计划的要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内容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均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线70分。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笔试相关事宜在医院网站公布。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2小时。
2.面试
面试由5名及以上专家组成,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风貌,专业知识水平等。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在体检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进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1.网络报名提交成功后,会弹出进入QQ群图片的界面,请考生务必保存图片,再QQ扫码进群,群内等候考试通知;
2.本次招聘工作先进行网络报名,后续安排将在医院官网及QQ群内通知,请大家及时关注。
五、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对象,在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医院组织人事科按程序办理试用期手续。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录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15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到医院报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科室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核合格者由医院组织人事科按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
(二)不得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现违纪行为。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医院纪检监察室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七、咨询电话
电话:0355-3128031
附件1: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附件2: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doc
2023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