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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迪庆州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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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4 16: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迪庆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迪庆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本公告招聘程序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岗位、职责
(一)人数:共招聘106人,其中州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机关辅警”)7人,州公安局特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特警辅警”)99人。
(二)岗位:1.机关辅警岗位7人,性别不限。2.特警辅警男岗位91人。3.特警辅警女岗位8人。
(三)岗位职责:1.机关辅警主要职责是承担社会治安巡逻防范、办公室文员、新闻采编、视频巡查、文书档案管理、信息管理、各类活动安保等工作。2.特警辅警主要职责是协助特警支队人民警察开展维稳处突、巡逻执勤、卡点查缉、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突发性灾害事故救援等工作任务。3.招聘后根据所报岗位分别分配到迪庆州公安局局机关相关部门、特警支队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调配。
三、用工性质、待遇标准
(一)用工性质: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待遇标准:签订劳动合同后,1.月发放工资,机关辅警每人每月实领3300元,特警辅警每人每月实领3500元。2.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单位负责统一缴纳。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单位统一购买。4.辅警服装,由单位统一配发。5.就餐住宿,特警辅警由单位统一安排住宿,勤务期间由单位统一提供用餐,非勤务期间按在职民警标准缴费用餐;机关辅警按在职民警标准缴费用餐。6.享受单位规定的年休假和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
(三)相关要求:1.特警辅警在工作期间实行军事化、封闭式管理,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机关辅警按照机关民警上下班制度和勤务要求执行。2.特警辅警、机关辅警在公安机关特殊勤务期间和聘用入职1个月内不批准辞职申请。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1日至2005年5月1日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疾病;双眼单侧裸眼视力在4.6及以上。
5.工作地属高寒山区,须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6.在职、入职期间不得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二)应聘机关辅警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迪庆州户籍。
2.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女性1.58米及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国民教育学历)。
(三)应聘特警辅警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云南省户籍。
2.持有B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具有熟练驾驶技术的报考者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是否具有熟练驾驶技术,需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现场实际操作后认定)
3.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1.60米及以上。持有B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具有熟练驾驶技术的男性报考者身高放宽至1.65米及以上,女性报考者身高放宽至1.58米及以上。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士兵或持有B1及以上驾驶证且具有熟练驾驶技术的报考者学历条件放宽到初中及以上。
(四)优先聘用情形:
同等条件下,按照以下顺位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迪庆户籍考生。
(五)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吸毒史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下载打印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承诺书,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退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持有B1及以上驾驶证的还需提供驾驶证。报名时,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内容包括年龄、户籍、学历、身高、视力,有无纹身、口吃、肢体功能障碍、下蹲困难、步态异常、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等,初审合格的方可报名。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报名人员报名成功后需关注“迪庆警方”微信公众号,并请查看考试后续通知。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日至5月3日(上班时间),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迪庆州人力资源市场(香格里拉市建塘镇思给洛巷8号,迪庆州人社局2号楼)。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人社部 公安部 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标准和规定执行,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三个项目全部合格即为合格,其中一个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评为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后续环节。其中,报考特警辅警岗位,持有B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具有熟练驾驶技术的考生,1000米跑和800米跑测评成绩放宽30秒,纵跳摸高放宽10厘米,10米×4往返跑放宽1秒。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内容包含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2小时,总分10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占综合成绩50%权重,笔试阅卷结束后,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合格分数线以1:2比例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2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对参加面试考生封闭管理,考生按照抽签顺序应试,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占综合成绩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参检人员,如果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时,有符合本公告优先招聘情形的按优先情形办理,如果不符合优先招聘情形或同时具备优先招聘情形的,则按体能测评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得分高的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补足参加体检人数。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和本方案相关要求等规定执行,委托资质医院体检中心组织实施,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过程中,由州公安局禁毒支队对体检人员进行吸毒检测,检测结论为阳性且有吸毒史的,体检不合格。
体检(毒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政审
考察和政审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政治考察环节,政治考察委托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展,内容以不得报考的8种情形为主,考察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并经体检合格,依次顺延补足参加考察和政审人数。考察和政审工作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
(七)公示
经考察和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迪庆州政务网、公告栏、迪庆警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和对象有异议的,可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对反映的问题,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经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属实且影响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属实且不影响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承诺书,并准备好相关资料。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有工作单位报考的,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劳务公司进行用工备案,并办理五险一金缴纳和工资发放手续,同时由劳务公司建立人事管理档案,档案包括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录用、劳动合同、考核等有关材料。
(三)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从开始领取工资的第一个月开始,在应发工资中按月扣除300元作为保证金,服务年限满一年后全额退还,第二年开始不再扣保证金。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含试用期1个月)因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因个人原因辞职的,不退还保证金,并要求一次性赔偿为其购买的被装费用。
(四)此次辅警招录结束后,将在面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中根据成绩排名预备50名(局机关岗位5名,特警支队45名,其中女性5名)作为本年度辅警补录生源。根据辅警流失情况和考生意愿,直接开展体检、考察和政审,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务必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凡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招聘期间,请报考人员务必关注“迪庆警方”微信公众号,后续所有事项以电话通知和“迪庆警方”发布为准。
(六)本次招聘所有环节,考生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候考,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对在各招聘环节中淘汰人员,不再单独通知本人,敬请谅解。
(七)此次招聘工作一切流程按公告执行,如遇自然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招聘流程可能会有所调整。如有调整,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迪庆州公安局)负责通知与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87-8652266。
附件:1.报名登记表
2.报名承诺书
(请在本公告中下载报名登记表、承诺书,并正反面打印)。

迪庆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2(报名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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