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市委党校后勤服务水平,为教学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条件,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定政办发〔2019〕91号)拟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岗位设置及人数
招聘保洁岗位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定西市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下同)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 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7.具有定西市所辖各县区城镇户籍,能够在定西市区自行解决食宿问题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本人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此前享受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及聘用后未按时报到上班自动放弃公益性岗位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
1.发布公告:
2023年5月4日—10日在中共定西市委党校(定西市行政学院)官网(http://dx.dingxi.gov.cn)发布。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一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报名地点:定西市委党校教学楼445室。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18394242517
5.报名需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本人户口簿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件或证明;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党校负责组织,对报名者的报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对象报名时提交的证件信息和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
1.面试地点:定西市委党校。
2.面试时间: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定西市委党校组织实施。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照有关体检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包括合格与不合格,在医院体检结果出来后告知体检者。因体检不合格及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从参加面试测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参加体检者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人员公示
经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均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将通过中共定西市委党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限为3年,签订聘用合同,统一安排到市委党校报告厅、体育馆从事保洁工作。
(七)工资待遇
招聘公益岗位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党校研究决定。
(二)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工作人员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由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定西市委党校(定西市行政学院)
2023年5月4日
附件2:定西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