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玉树市创建文明城市助力打造国际生态玉树特色旅游品牌和公安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玉树市公安局队伍建设、提升警力配置,将女警的独特魅力、柔性亲和与强化执法、交通管理紧密结合,力争打造一支具有“警务、理念、服务、安全、形象、素质”的玉树交警女子品牌中队,现公开面向社会招聘 30名女交警(警务辅助人员)。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有序,本次招聘在市委市政府及州公安局政治部的统一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委部门监督下,由玉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玉树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玉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女交警30名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具有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敢精神,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无违法犯罪行为,无不良嗜好,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2.玉树市户籍(落户日期截止招聘公告发布第一日),录用后无条件服从岗位分配;
3.应聘人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出生日期截止招聘公告发布第一日),净身高在165CM及以上,体型匀称;
4.中专及其以上学历,面向退役士兵招聘职位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应聘人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无重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7日至5月11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5点—18时)。
(2)报名地点:玉树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地址:玉树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四楼)
(3)相关要求:现场报名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由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服役相关证件、加分证明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小二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玉树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表检查审查表》、《玉树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
注: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考生按照《玉树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表》要求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进行体表检查,体表检查在玉树市公安局办公大楼1楼治安大队进行,检查中发现考生身高不达标、身体有残疾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提供退伍证(退役相关证件)、见义勇为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确认的视为无加分项,后期不予追加。
2、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通用基础知识和交通安全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发布),逾期或无故不领取准考证、无故不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3)答题要求。笔试考试时必须使用现代汉语答题。
3、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以1:3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如遇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照笔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4. 面试
通过体能测试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
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玉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树市公安局、玉树市八一医院负责,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6、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暂行办法》进行,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时,按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6、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玉树市公安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匿名反映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聘用手续。
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薪资待遇
按照《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中七级警务辅助人员相关薪酬执行(3200元/月),缴纳五险。
八、注意事项
1、报考年龄、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
2、加分政策。公安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公安民、辅警、村警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在职村警;退役士兵(复转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
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3、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将设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若达不到最低分数线,将取消下一个考录环节。
4、成绩并列。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优先聘用。
5、新聘用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对试用期合格的继续聘用,对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出现不能胜任工作、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随时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6、补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体检、政审环节的考生将列入用人单位补录人员库。拟聘用人员名单发布后1年内,从补录人员库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补录考生,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再次组织公开招聘辅警时,补录人员库自动失效。
7、招聘公告以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为准。应聘考生请随时关注“玉树市人社局”“玉树市公安”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考生未详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联系电话等情况导致无法联系本人而未参加招聘环节的,后果由应本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本次考试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所有声称和本次招录有关的培训班、辅导复习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单位无关。
本次招聘工作日程安排紧凑,请广大考生做好应考准备,随时关注“玉树市人社局”“玉树市公安”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
咨询电话:19897250543
监督电话:13099708926
报名地址:玉树市公安局四楼政工监督室
玉树市人社局考试中心:0976-8831641
玉树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聘用单位
| 招聘
性质
| 序号
| 职位
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资格条件
| 玉树市公安局
|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 01
| 交警大队女交警
| 30
| 不限
| 中专及以上
| 中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限女性,身高165cm,体型匀称,玉树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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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玉树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表检查审查表
2.玉树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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