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街道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充实基层服务力量,补充员额内空缺社区工作者,现将招聘社区工作者外聘人员通知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本次招聘总人数为3名。
职位:西宾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
2、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让胡路区户籍;
4、1988年5月8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5、鼓励让区户籍的毕业大学生加入社区工作者队伍;
6、服从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单的人员;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审核报名者的报名材料,确认考试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0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地 点:远望大街118号(西宾街道216室民政办)
咨询电话:15793788823
四、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5、《让胡路区社区工作者报名表》(粘贴电子照片)。
五、考试环节
本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录用。
1、考试时间、地点
通过街道报名微信群内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
视报名人数确定考试形式。
六、公示
由西宾街道办事处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让胡路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体检和政审等手续。
七、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1:1的比例统一时间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负。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八、管理和待遇
拟聘用的社区工作者与西宾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照让胡路区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执行,试用期间薪酬标准参照同岗位薪酬总量的80%计发。由西宾街道负责建立社区工作者人员档案,负责人员管理及考核等,并按相关规定缴纳保险。
九、有关说明
(一)若个别岗位报名不足,视实际情况调整。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公开招聘,将按照黑龙江省、大庆市及让胡路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考试等环节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本网站发布的信息。
附件: 让胡路区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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