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院),组建于1958年7月。新疆院现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环保、建筑等能源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高端咨询、规划研究、工程勘察、设计、评估、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等业务,是一所为能源规划研究、新能源电力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综合性设计企业,也是新疆唯一拥有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疆内配备专业最多、专项资质较多的自治区级大型设计企业。国际业务分布在苏丹、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埃塞俄比亚等中亚、南亚、非洲的10余个发展中国家。
根据新疆院国际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内外部开展相关岗位公开竞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
岗位
| 人数
| 岗位层级
| 新疆院吉尔吉斯坦分公司总经理兼乌兹别克斯坦首代
| 1名
| 主任助理级别
| 新疆院哈萨克斯坦分公司总经理兼塔吉克斯坦首代
| 1名
| 主任助理级别
| 国际事业部主任助理
| 1名
| 主任助理
|
二、岗位职责及岗位要求
(一)岗位职责
1.新疆院吉尔吉斯坦分公司总经理兼乌兹别克斯坦首代
负责公司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的市场开发工作。包括所在区域国别的国际业务的项目的开发与跟踪;配合国际业务的投标工作(如标前会议、现场探勘等)、协助项目的合同谈判及合同签约工作;负责所在国市场建立可靠的公共关系。收集国外目标渠道的招标信息,并分析、判断、筛选;负责境外分支机构的运行管理与维护等工作。
2.新疆院哈萨克斯坦分公司总经理兼塔吉克斯坦首代
负责公司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的市场开发工作。包括所在区域国别的国际业务的项目的开发与跟踪;配合国际业务的投标工作(如标前会议、现场探勘等)、协助项目的合同谈判及合同签约工作;负责所在国市场建立可靠的公共关系。收集国外目标渠道的招标信息,并分析、判断、筛选;负责境外分支机构的运行管理与维护等工作。
3.新疆院国际事业部主任助理
负责分管国际业务各类合同协议的起草、修订、组织评审、合同谈判与签约。负责牵头各业务部门技术方面的对接,牵头国际业务的投标,为前期开发项目的相关技术支持工作,完成承揽的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分包合同签署、产值确认与划拨。
(二)岗位要求
1.新疆院吉尔吉斯坦分公司总经理兼乌兹别克斯坦首代
具有一定国际业务开发或参与国际业务勘察设计的经验,具有一定国际业务商务、语言及专业能力。有中亚市场开发、项目执行的经验,或具有国别经理等经验。
2.新疆院哈萨克斯坦分公司总经理兼塔吉克斯坦首代
具有一定国际业务开发或参与国际业务勘察设计的经验,具有一定国际业务商务、语言及专业能力。有中亚市场开发、项目执行的经验,或具有国别经理等经验。
3.新疆院国际事业部主任助理
具备国际业务投标或项目执行经验。具有国际现汇或海外IPP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或开发经验。
三、竞聘条件及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新疆院吉尔吉斯坦分公司总经理兼乌兹别克斯坦首代、新疆院哈萨克斯坦分公司总经理兼塔吉克斯坦首代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操守。严格执行企业规章制度,忠诚企业,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敢于担当,廉洁从业,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作风形象好。
(3)具有竞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4)能有效组织开展国际业务市场开发等工作。
2.新疆院国际事业部主任助理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操守,爱岗敬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3)专业知识扎实,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好,具有较好的组织能力、执行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承担较大工作压力。
(二)任职资格
上述三个岗位的竞聘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相应的任职资格:
1.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职称要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工作经历:原则上累计从事国际业务市场开发、项目管理、国际业务投标等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公司内部参加竞聘人员有市场开发、项目管理等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4.年龄50周岁及以下(年限条件计算日期截止至2023年4月30日)。
四、竞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05月18日截止。
2.报名方式:外部竞聘人员请下载并填写《外部竞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提供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成果奖励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同时提供个人竞聘演讲 PPT。提供个人竞聘演讲 PPT。
(二)资格审查
公司对内外竞聘人员简历及相关资格进行审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竞聘演讲,未通过者不另行告知。填报材料不齐全、不严谨、有严重错误的,一律作废处理,不进入筛选流程。
(三)竞聘演讲
入选竞聘人员将进行竞聘演讲。
演讲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对竞聘岗位的理解和认识、竞聘的优势,重点突出获聘后开展工作的措施、未来工作思路等内容。
(四)考核或考察
新疆院将查核拟录用人选的人事档案等相关信息,涉及提拔任用的按规定程序组织考察。
(五)聘用
有关人选经新疆院研究决定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和劳动合同期内,不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任职资格而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的,不能按质按量完成工作或达成工作目标的,按规定考核不合格的,新疆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五、有关待遇
(一)内部聘用人员相关薪酬福利等待遇按公司相关政策执行。
(二)外部聘用人员一经录用,薪酬福利待遇从优、面议。用工形式方面,视具体情况而定。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岗位竞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竞聘及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二)竞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外部竞聘人员交通、食宿费用由竞聘人员自理。
(三)竞聘人员在竞聘期间请不要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工作时间信号畅通。
(四)新疆院对所有竞聘人员个人信息视作个人隐私予以保护,不对任何第三方透露。
(五)竞聘报名:报名需提供的各项材料以电子版形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姓名+竞聘岗位”命名,发至报名邮箱:monicaamor@126.com。
联系人:邢工 0991-295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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