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万宁市万宁中学系海南省一级学校,创办于1925年,是一所有近百年办学历史的完全中学。万宁中学地处万宁市中心城区,学校师资雄厚,位置优越,依山傍海,风光旑旎,气候宜人,环境优美,校风良好,拥有丰富的教学资源。
根据《万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万宁中学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0名学科骨干教师工作方案的通知》,我校已完成7名骨干教师的招聘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继续招聘3名学科骨干教师。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初高中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2023年我校将招聘初高中教师若干名(其中包括招聘3名骨干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要求:
一、骨干教师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中学学科骨干教师3名,具体科目及人数为:高中语文 1名、高中英语 1名、高中历史 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2.全国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且被评为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人员(不含万宁市在编在岗人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4.具备高级职称者男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获得正高级职称、特级教师荣誉称号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男至52周岁,女至47周岁。
5.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岗位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7.万宁市在编在岗人员。
(四)享受待遇
1.优先解决编制和岗位
招聘的学科骨干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纳入我市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8年。调入我市之前已获得的教师资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特级教师称号、劳动模范称号等,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予以确认保留,纳入我市同类人才管理,享受同等待遇。
2.解决住房、家属就业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本校为招聘的骨干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并配备桌椅、床、厨具等基本生活用品。如符合有关条件,可优先安排购买本市政策性住房。所招聘的骨干教师要求将配偶工作关系调入我市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并对其配偶工作予以适当安排。调入本市且聘期在8年及以上、户籍已转入我市的招聘骨干教师的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时按照本省有关政策落实。招聘的骨干教师(含调入本市工作的配偶),调入本市前的工作年限或参保缴费年限可按国家和本省的相关规定衔接。
3.安家费
引进的学科骨干教师,凡签约8年以上(含8年)者,在正式调入或入编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25万元,特级教师在上述标准上另外奖励10万元安家费。
如服务少于8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放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8计算金额退还给发放部门。若购买的保障性住房未装修,政府可按原价回购;若已进行装修或改动,政府不再进行回购,相关人员按照离职当时房屋市场估价补交差价款给政府。
4.引进学科骨干教师补贴
引进的学科骨干教师前8年发放引进教育人才补贴,按每个学年度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考核结果未达到合格的不发放。补贴标准为:考核优秀者5万元,合格者4万元。前8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不再发放引进教育人才补贴。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招聘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即日起可报名,截止日期以下达考试时间的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要求:
(1)按要求填写《万宁市万宁中学2023年骨干教师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 点击本文底部“阅读原文”下载
(2)将下述材料的原件扫描,并按顺序汇总在一个PDF文件中,连同《万宁市万宁中学2023年骨干教师应聘报名登记表》打包发送至邮箱:475063390@qq.com
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或社保卡;
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普通话等级证书(需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岗位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⑤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⑥地市级或以上骨干教师证书;
⑦个人综述报告;
⑧其他证明材料,包括教学业绩材料、班主任经历证明材料、教科研等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挑选最主要荣誉上传即可,原则上不超过10项,合并在一个文件里);
⑨与报考职位要求有关的其他条件所列的证明材料,最多5个证书图像或文件,分别上传: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须写明原任职务及起止时间)、同意报考证明(海南省内万宁市外的在编教师报考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⑩提交一份承诺书,承诺上述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亲笔签名与按手印。
4.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否则报名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材料复审结果为准。如聘用前有不符合事实事项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或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二、非骨干教师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硕士以上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3.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一致,具备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等条件;
6.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7.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8.本市在编在岗教师不能报考(含特岗教师);
9.本省范围内的其他市县在编教师报考必须持有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社会信用有不良记录的人员、社会失信被执行人、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招聘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1.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5年内不能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聘用后,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工资、入编等手续,一般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单位岗位设置进行聘任,办理相关转正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招聘人员聘用后,其工资和各项保障,根据单位机构性质,由市财政部门按财政预算纳入核拨。
3.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我市。
三、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万宁中学党委办公室:0898--62262166,0898--62255266
以上联系方式咨询为上班时间,节假日休息。
2.考试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