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门源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门源县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辅警20名(不占编制),其中勤务辅警18名(限男性)、文职辅警2名(限女性)。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岗位面向门源县内进行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遵纪守法,热爱公安事业,为人正直,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人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门源县户籍(落户日期截止招聘公告发布前一天)。
3.年龄18至35周岁之间(1988年5月14日至2005年5月14日期间出生)。
4. 应具备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5.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裸眼视力在1.0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专科业务及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及家庭成员或社会主要关系人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及家庭成员或社会主要关系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本人及家庭成员或社会主要关系人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本人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本人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本人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本人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本人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本人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加分政策
1、公安院校专业考生笔试总成绩加2分;
2、从事公安工作2年及以上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
3、“四类人员”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笔试总成绩加2分;
4、退役士兵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服役期间表现优秀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此项不累计加分;
符合以上1、2、3项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8:30—5月21日18:00。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和考试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或本人社保卡),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报名地点:门源县公安局三楼西面教育整顿办公室,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学籍、学历证明(截图打印)各一份,《门源县公安机关2023年度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近期小二寸免冠蓝色背景照片3张。
资格审查:对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县公安局辅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一)笔试。笔试时间待定,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专业知识,各占50%,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考生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本人社保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体能测试。所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进行。
(三)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通用能力,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的标准和办法执行。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公安专业知识单项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和公示
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考生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政审登记表》,政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政审小组,到被政审人员户籍所在地进行政审。拟聘用人员在门源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七日的公示,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公开招聘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即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岗位服从用人单位分配,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违反公安机关各种纪律规定及《门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合同自动终止。
八、待遇保障
1.薪酬待遇根据《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通知》(青财政法字〔2020〕1524号)文件执行。
2.“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除单位应缴部分以外,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
九、相关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体能测试未通过或放弃出现空缺面试名额的将按照该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政审未通过或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勤务辅警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体检政审环节的考生列入补录人员库。拟聘用人员名单发布后1年内,本次招聘岗位因人员考录、辞职等情形出现空缺的,按照岗位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补录人员库中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名单,经体检、政审合格后,将补录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发布后1年内由县公安局再次组织公开招聘辅警,补录人员库自动失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18097261436
13619708226
附:1.《门源县公安局2023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门源县公安机关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门源县公安局
门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4日
附件1职位表.doc
附件2资格审查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