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280|回复: 0

鄂尔多斯杭锦旗党政“两办”所属事业单位引进8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帖子

169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69
发表于 2023-5-19 17:4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教育部2022年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体名单详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附件1);引进范围和具体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3年党政“两办”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8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引进单位简介

  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旗委办),是旗委综合办事机构,承担着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重要职责。主要负责执行上级党委和杭锦旗委各项决策部署,督促检查上级党委、旗委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承担旗委文稿撰写、公文处理、会务筹备、信息调研、档案管理等工作。

  杭锦旗政策研究中心,为杭锦旗委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政策研究、专用通信、巡视巡察整改及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旗国家安全信息化建设、重大改革政策措施落实等工作。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政府办),是旗政府系统的综合机构和参谋部门,承担着参与政务、处理事务、搞好服务的重要职责,发挥着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的枢纽作用。

  杭锦旗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为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承担全旗金融发展和金融服务辅助性事务工作及金融数据收集统计分布、金融运行态势和风险形势的综合分析及专题研究、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及其他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辅助性工作;承担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金融服务方面的行政审批辅助性工作。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为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日常政务运行的技术保障、办公室办公自动化设备、信息网络安全、保密和软件正版化及各类应用系统的管理维护等工作。

  三、引进数量和岗位及专业具体要求

  本次共计公开引进8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其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5名,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3名)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

  四、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按照工作岗位设定,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

  6.本次引进不限户籍。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引进)。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全日制教育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引进考试公告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hjq.gov.cn/)和杭锦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后续相关考试信息均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指定网站,点击(网址:http://ks.bfrczx.com/index.php/reg/?EXAMID=5287)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请于写作能力测试一周前关注网上通知)。  

  2.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00至2023年5月25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12:00。

  报名截止后若达不到写作能力测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初审通过应聘人数之比为1:3)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写作能力测试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在指定网站上予以公告。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件报名。  

  4.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60KB以下)。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6.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资格初审通过后无法修改。  

  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0.报名期间,应聘人员要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1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引进公告和岗位引进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公开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引进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写作能力测试  

  1.文秘岗和综合岗设写作能力测试环节,金融岗不设写作能力测试环节。写作能力测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写作能力测试内容为文秘相关专业知识。  

  3.写作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4.写作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指定网站另行公告。应聘人员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5.写作能力测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写作能力测试总成绩=写作能力测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6.写作能力测试结束后,由引进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写作能力测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写作能力测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写作能力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核减引进人数,调整引进计划或因无人参加资格复审取消的岗位,在指定网站上予以公布。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指定网站上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生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指定网站另行公告。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小组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合作能力、应变能力等。结构化小组面试原则每3人一组,采取轮流答题、相互评论、表态回应3种方式进行测评。参加能力测评人数分组后,如余数不足3人,将抽签合并分组,合并后该组人数增为4人,面试满分为100分。  

  3.应聘人员面试时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行下一环节。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前在指定网站公布。  

  (六)总成绩  

  文秘岗和综合岗总成绩计算方法=写作能力测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金融岗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

  写作能力测试、面试和总成绩分数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写作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以写作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写作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1.体检工作由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引进考务领导小组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八)考察  

  1.考察工作由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引进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组成2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经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于实名反映与本次引进有关的举报信、电话等,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全过程,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聘用分配,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分配。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聘用分配,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调剂;引进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4.确定最低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即为最低服务年限,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十一)待遇  

  1.引进人员为事业编制,签订合同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引进人员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按规定给予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和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分别: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博士毕业生可申请40万元安家补贴;其他高校博士毕业生和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硕士毕业生可申请30万元安家补贴;其他高校硕士毕业生和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可申请10万元安家补贴;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其他学科本科毕业生可申请5万元安家补贴)。

  六、其他事项

  (一)在引进资格审查、写作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本次引进资格审查、写作能力测试、面试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体检、考察(政审)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引进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引进考试无关。      

  (四)本次引进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引进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在指定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六)本方案由本次引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引进相关规定由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引进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引进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引进纪律  

  对违反引进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引进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引进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咨询电话

  杭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6628872



  杭锦旗公开引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11-24 18:42 , Processed in 0.290101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