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从事一般性辅助工作,招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法治意识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2022年毕业后现仍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2.热爱公益事业,热心为民服务,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公文写作能力,普通话水平较好,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处理文档、表格,PPT等。
岗位1:主要从事人力社保人才政策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等工作;
岗位2:主要从事执法辅助和矛盾纠纷调解、群众接待、应急处突、会议记录等工作。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 —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渝北区人力资源市场(渝北区桂馥大道10号)二楼招聘前台。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咨询电话:023-67826419。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面试实行100分制,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招聘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面试者自行承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确定拟聘用人选。月综合收入3000元左右(含餐费、社保等),享受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公益性岗位人员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者或者试用期内自动放弃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公益性岗位录用期限不超过3年。
三、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