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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为充实我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解决卫生健康队伍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134号)、《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相关举措的通知》(琼卫基层〔2022〕3号)和《关于印发〈儋州市关于深化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儋委办发〔2023〕6号)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实际情况,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所需各类人才,为我市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5名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具体招聘范围、招聘单位、招聘职数、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三)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具备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职位所需的专业分类依据专业分类依据《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考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的专业学科所属类别证明,呈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五)报考人员年龄、学历限制详见职位要求,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1月(含);即年龄50周岁及以下,为1972年1月(含)以后出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1月(含)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月(含)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月(含)以后出生;
(六)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七)各乡镇卫生院定向招聘的职位,需在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移交地方的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累计满5年及以上的在岗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为准;
(八)本次招聘所有职位2022年和2023年对应专业的毕业生均可报名(乡镇卫生院定向招聘的职位以及要求主治以上职称的职位除外),未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的2022年、2023年毕业生,报考有专业技术职称或准入资格要求岗位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其中2022年毕业生需在入职1年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入职2年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1.儋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人员待遇
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anzhou.gov.cn)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2023年5月18日至5月24日,共7天。(节假日正常报名)
(二)计划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网上报考,主要上传报名有关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
2.报名网址:
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271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9:00至5月31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4.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
(1)《儋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详见附件2,须本人亲笔手写签名后拍照上传);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3)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以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中专学历的提供初中毕业证);
(5)毕业证、学位证,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内含本人信息、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等应聘所需相应内容的毕业生推荐表(函)、成绩单(加盖公章);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1cx/1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到毕业时间无法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本人手签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8)考生承诺书(本人手签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
(9)无违法犯罪记录及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承诺书(本人手签并扫描上传,见附件5);
(10)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见附件6);
(11)相关职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
(12)报考乡镇卫生院(定向招聘)岗位需上传近五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
(1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者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全程关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考试公告。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认。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3)镇卫生院职位(含定向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其他单位和镇卫生院管理岗(财务岗和管理岗1)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考职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5月31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3年5月31日17时准时关闭,2023年5月31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3年5月31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公开招聘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以职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公文知识、时事政治、卫生法律、卫生政策。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镇卫生院职位(含定向招聘)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其他单位和镇卫生院管理岗(财务岗和管理岗1)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选。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发布: 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拟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等。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自动依次递补。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3.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址:在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3)面试合格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
(4)面试成绩发布:在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四)考察和体检
1.根据公开招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公开招聘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成绩相同的,有基层服务经历的优先(以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为准),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又都有基层服务经历的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1)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对象须向考察小组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准考证、报名表、考生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记录及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承诺书、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2)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入围人员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及期间放弃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经研究,可从应聘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在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考试综合成绩及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镇卫生院招聘两个以上职位数的,按该职位拟聘人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确定拟聘人选,并且在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如有异议,经复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人员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批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其他相关事宜,以在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为准。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试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八、其他
本公告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502026、0898-66755323 监督电话: 0898-23315854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8日
附件1: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系统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儋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附件3: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doc
附件4:考生承诺书.doc
附件5:无犯罪记录及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承诺书.docx
附件6: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7: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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