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结合人员需求实际情况,面向社会招聘人事代理制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招聘方案于2023 年5月25日在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网站(http://dentistry.tmu.edu.cn/)“通知公告”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3年人事代理制(第二批)招聘计划》(附件)。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者技能, 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应聘人员初始学历需为本科起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8.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仍处于禁考期限内;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发生科研诚信失信行为被通报处理;
7.录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我单位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6月2日17:00。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须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正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在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信息提交后,将不允许再做任何修改。
医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之比低于1:3,医院将按规定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费。改报时间为2023年6月6日上午9:00-11:30。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网站(http://dentistry.tmu.edu.cn/)“通知公告”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恕不另行告知。
2.笔试
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者,将视为放弃笔试。
缴费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6月4日17:00。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6月16日9:00-6月21日8:00。
笔试时间:2023年6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成绩将在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网站(http://dentistry.tmu.edu.cn/)“通知公告”专栏发布。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具体考试科目见《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3年人事代理制(第二批)招聘计划》(附件)。
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笔试考试科目的考试,出现缺考,即视为放弃考试,无资格进入面试及聘用程序。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医院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网站(http://dentistry.tmu.edu.cn/)“通知公告”专栏发布。
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未按照医院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4.面试
面试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的专业分类进行,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网站(http://dentistry.tmu.edu.cn/)“通知公告”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排名,进入体检人数超出招聘岗位人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5.体检
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6.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应聘人员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岗考察,应聘人员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录用的考量依据之一。在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曾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考察结果不合格。
7.公示与录用
医院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接待电话为022-23332009(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科)022-23332126(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纪委办公室)。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人事代理制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到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违规行为处理
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录用后查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者师德失范行为,或者根据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论计算的年龄不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不予录用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附则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方案由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23332009(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科),咨询时间:8:30-11:30;14:00-17:00
监督电话:022-23332126(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纪委办公室)
考务、网站咨询电话: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人才评价部 022-58077819 咨询时间:8:30-11:30;13: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