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成立于1957年4月,2021年10月12日由215地质队、216地质队、第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区域地质调查队4个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整合改制,隶属于山西地质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的公益类科技型企业,是山西省规模较大的地勘专业单位之一。
现有在编职工83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78人,占比45%。主要从事矿业开发、地质勘查、区域地质调查、测量测绘、灾害评估、设计及治理、工程勘察与施工、水源勘察与水井施工、环境监测、评估及治理、实验测试、机械加工、综合研究等专业。持有各类资质、执照等共21种近80项,其中甲级资质证书10个,乙级证书7个,另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施工二级、环境工程专业承包施工三级等资质。我公司将继续秉承诚实守信、严格标准、科技增效、终身负责的经营理念,优化产业布局,提高核心竞争力,创造更大经济效益,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招聘目的
为满足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求,通过招募高校优秀人才,提高公司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构建人才梯队,进行人才储备,特组织开展本次校园招聘。
三、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集团下发的《2023年二级子公司校园自主招聘方案》要求,公司人才甄选以岗适其人、人适其岗、人岗匹配为宗旨;甄选过程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甄选内容从品德、知识结构、专业技能、经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以确保为公司推荐合适的人才。
四、招聘岗位(见附件)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良好,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热爱地质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与招聘岗位一致的专业、技能条件,具备适应野外地勘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4.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愿意到招聘岗位所在地工作,服从公司工作分配。
(二)专业技术岗位
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①应届毕业生,要求25周岁及以下,第二批本科B类及以上院校。
②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要求28周岁及以下,第一批本科B类及以上院校,择业期指2021年及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①应届毕业生,要求30周岁及以下,优先考虑男性。
②往届未就业毕业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近五年毕业(2018年及以后毕业生)。
3.博士研究生,不设年龄和毕业年限限制。
(三)钻探工勤岗位
要求25周岁及以下,男性,专业院校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2021年及2022年毕业)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钻探类专业。录取后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并规定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由集团统一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得转岗,且需在钻机项目岗位连续工作不少于10年。
六、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宣传
由集团统一与招聘目标院校接洽,赴院校进行座谈宣讲,制作公司宣传页、易拉宝等宣传材料带到招聘现场。同时在公司网站发布《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2023年校园招聘公告》。
2.公开报名
通过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只能选其一。现场意向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同时提交简历及其它相关材料(成绩单、获奖证书等),网络应聘者须将以上材料按照“院校+姓名+专业”的标题发至公司招聘邮箱skyrlzy@126.com(登记表需附近期1寸免冠照片,手写签名后扫描成PDF格式,往届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9日
3.面试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通知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采用集中或线上面试。要求携带本人个人简历、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适配岗位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
4.资格复审和考察
将面试通过拟录取人员名单上报集团,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由集团统一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
5.公示
集团将考察合格人选报集团党委审议,审议通过后报局党组备案,并将录取名单在省地勘局和地质集团网站进行公示。
6.体检
公示无异议后,公司组织拟聘人员进行入职体检。
7.备案及聘用
通过面试、考察、体检及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报到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当月报集团组织人事部备案。按照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
七、薪酬福利
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试用期硕研4500元,本科3900元,大专及以下3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根据所在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年金,享受工会相关福利等。
八、其它要求
1.面试、体检、考察及聘用通知将通过报名所留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及时关注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相关信息,因无法联络影响正常招聘工作,将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须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应聘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我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3.我公司招聘过程中无任何其它费用。对以我公司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机构,我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我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苗女士 咨询电话:0354-2518790 邮箱:skyrlzy@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