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展我院中医传统特色疗法及康复医疗项目,为来院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我院拟招聘若干名康复治疗学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康复医院为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着康复医学的医疗、科研、教学及培养任务;开展具有中医及医学气功特色的中西医结合综合医疗临床工作;负责医学气功临床治疗、医师培养、科研教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养老服务与培训工作。医院是当代医学气功的发祥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的国家医学气功教育基地、中医药养生保健文化交流基地、全国医疗气功技术协作组牵头单位,是中国医学气功学会重点教学基地,还是河北省中医重点专科“治未病科”单位、河北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是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可医保异地就医、异地结算。医院以“未病先防、既病防变”为治疗理念,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教学、科研于一体,聚焦中医药事业发展主营业务,重点突出中医康复特色优势,开展中西医康复、中医药和针灸、推拿、按摩及医疗气功等传统特色疗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康复医疗服务,做到有病可治、可康,未病可健、可防,养老可护、可养,亚健康可逆、可调。医院积极响应国家健康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医疗保健和康复疗护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优质服务。
二、招聘专业
康复治疗学专业工作人员若干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相应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在校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或不良记录者;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法律规定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形式及待遇
3个月试用期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缴纳“五险”。
五、招聘程序
1. 报名。
(1)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河北省康复医院人事科受理。具体地点:河北省北戴河区东经路17号,省康复医院办公楼三楼人事科,电话:0335-4025619。
(2)报名时间:自2023年6月7日起,工作日皆可报名。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省康复医院2023年单位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准考证发放。
报名材料审核无误且缴纳完报名考试费用的,由人事科另行通知考生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及地点。
3.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由河北省康复医院人事科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等相关信息由人事科统一通知。
(2)面试: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六、聘用审批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2.被聘人员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不予聘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35-4025619
八、附则
本公告由河北省康复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河北省康复医院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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