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8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长治市上党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简称《招聘简章》)。
其中4个教师岗位为“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专门用于公开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9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等五类人员。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对于不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将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未满30周岁(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各岗位年龄要求具体详见《招聘简章》。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校开具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校开具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正常毕业时间内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指导目录》,具体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按照《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长办发〔2019〕35号)通知精神,岗位原则上按男女1∶1比例设置,部分岗位按实际需求设定。
(七)户籍不限。
(八)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九)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学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人员;
4.试用期、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人员;
7.未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考察、自主选岗、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6月25日上午9∶00至2023年 6月29日17∶00期间登录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提交报名申请,在网上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个人简历从就读普通大中专院校时填写,如有兵役、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必须在个人简历栏中认真填写,无缴费的工作经历不填写。必须实事求是规范填写个人信息,一经聘用将以登记表信息确定相关待遇,比如:兵役、有交纳过保险的工作经历等,未实事求是填写的聘用后不予认可。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注册时,登录帐号及密码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的关键字符,请务必牢记。
2.上传照片要求
必须保证上传照片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红(蓝)底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及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不着暗示个人身份信息的服饰,上传照片中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不得佩戴首饰。照片尺寸34*45毫米,格式jpg,文件不能大于30KB。
3.资格初审和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后,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100元/人),截止2023年7月1日17∶00整未成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于7月2日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7月4日前统一反馈。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网上减免申请未通过且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5日到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办理。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5、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达到3:1,若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需减少招聘岗位数,使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到规定比例。如招聘岗位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规定比例,则取消该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同一学科男(女)性别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数不达比例要求的,取消的岗位将转为同学科其他条件岗位。
凡报考人数不达比例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无需考生重新改报,相关信息在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6.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上党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携带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所报岗位的相应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笔试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不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1.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数采取百分制,考试时间为150分钟,闭卷方式,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
《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各岗位专业范围内相对稳定的系统化知识。
2.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及时发布查询成绩公告,考生即可登录长治市上党区政府网站查询成绩及排名。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如果达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达1∶3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同意毕业证明)、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人员出具)以及本人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还须提供退伍证、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审核加盖公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市级人社部门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项目人员已取得合格证书的,携带合格证书参加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开始后各个环节所形成的招聘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4.面试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若某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小于1:3时,该岗位面试人员合格成绩应达75分。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通知。
5.公布总成绩和入闱名单
按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仍并列者,依《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闱,如仍出现并列者,经招聘领导组研究,再加试一场。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得分高低顺序,原则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区招聘领导组指定体检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领导组组织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六)自主选岗,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同学科按总成绩分男女岗(总成绩并列的,排列办法同上),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自主选择岗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人员参加同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选岗,并签字确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等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承诺书内容为聘用合同附款双方另行约定内容,考生必须履约),一经聘用,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出上党区教育系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定岗定级,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纪律和要求
1.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项政策规定,主动接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55-8095131。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长治市上党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55—8095112。
附件2:部分岗位性别及单位分配表.xls
附件3: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docx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长治市上党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