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要求,新疆政法学院拟面向社会招聘科研助理岗位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2023届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学历。
二、报名时间
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25日。
三、招聘岗位
详见《新疆政法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岗位职责
负责所在科研机构、科研项目、实验室及有关学院科研辅助工作及其他相关业务。
五、相关待遇
原则上聘期为一年,可连续聘用,每月工资4000元。其它待遇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见《新疆政法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六、报名方式及招聘流程
(一)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符合应聘条件,有志于从事科研助理岗位的应聘者可将《新疆政法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2)、《新疆政法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佐证资料以“姓名+应聘科研助理”命名后打包发送至岗位联系人邮箱。
(二)招聘流程。由用人单位或科研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采取灵活有效方式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及专业基础知识。录取结果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2.新疆政法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pdf
3.新疆政法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报名信息汇总表.pdf
新疆政法学院
2023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