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堰来堰就业创业,满足十堰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相关岗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播音主持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引急需紧缺工作人员4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详见附件1《2023年十堰广播电视台公开招引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方式等,详见《岗位表》(对《岗位表》中有关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3.报名所需各类资格证件等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学历要求
《岗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前述本科均含专升本。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招聘条件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注册、报名、资格审查及查询等均通过十堰广电网(https://www.syiptv.com/)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21日17:0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资格审查: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21日18: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本着诚信报考的原则,招聘单位对考生填写信息进行线上初审,如考生未填写但招聘岗位又有要求的资格条件,视作考生符合资格条件。如考生报名有不诚信行为,将记录不诚信黑名单。
3.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21日21:00,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文档编辑。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网上报名系统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
(三)其他注意事项
详见附件3《2023年十堰广播电视台公开招引急需紧缺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四、考试
(一)初试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进入初试环节。初试考生自行完成化妆、自备服装参加。初试实行百分制,划定8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初试后按招聘岗位1:7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低于1:7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初试时间、地点、方式等详见初试相关公告,公告至少于开考前5天在十堰广电网发布。
(二)资格审核
对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进行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身高等资格条件审核。同时引导考生熟悉测试考场(提词器的使用、机位等)。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三)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由考生自行完成化妆、自备服装,实行百分制,划定8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2.专业技能测试公告至少于开考前5天在十堰广电网发布,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测试时间、地点、方式等详见专业技能测试公告。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
五、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适时在十堰广电网发布体检和考察公告。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十堰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
2.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十堰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需要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聘用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十堰广电网、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约定试用期。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体检和考察。
七、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的卫生健康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十堰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十堰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0719-8617121
举报电话:
十堰广播电视台机关纪委:0719-8616351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十堰广播电视台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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