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石龙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幼儿园教师20名。
一、招聘原则
结合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缺口和岗位需求的实际情况,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3.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相应学历及年龄要求,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5.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在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专科取得毕业证)。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2017年起招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7.报考幼儿园岗位需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符合其他报考条件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幼儿园岗位:
(1)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的;
(2)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规定有效期内的;
(3)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但尚未参加面试的。
若被聘用,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在试用期结束时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8.报考幼儿园岗位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应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9.报考幼儿园岗位需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条件;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7.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幼儿园教师2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石龙区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http://www.shilongqu.gov.cn/),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指定网站(https://qzpta8.chinasyks.org.cn:18073/cn_hnpdsslrs/index.html#/index)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前,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公告,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5年内不得参加石龙区政府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如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请拨打考务电话咨询。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各环节,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25日9:00至2023年6月27日17:00期间,登录指定报名(https://qzpta8.chinasyks.org.cn:18073/cn_hnpdsslrs/index.html#/index),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平顶山市石龙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必须反映本人特征)。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
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平顶山市石龙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时使用。
3.网上缴费与减免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资格初审通过之后于2023年6月28日17:00之前,通过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试两科(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一科),按照每人每科30元缴纳考务费,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考生需在2023年6月25日9:00至2023年6月28日17:00期间,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联系方式、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lqrsjrsk@163.com,并在工作时间拨打考务电话进行电话确认。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根据石龙区政府网(http://www.shilongqu.gov.cn/)最新发布的通知,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由于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试退费
为精准做好每位考生的配套服务且减少资源浪费,考生如果因为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可在2023年7月4日9:00至17: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退费操作,费用将在考试结束后通过原支付渠道退回至原账户。
6.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的,退还已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报考幼儿园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满分各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报考幼儿园岗位)=教育公共基础+政策加分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公告和笔试准考证为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符合本次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期间向平顶山市石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平顶山市石龙区昌茂大道26号)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名单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的笔试成绩存在并列的情形,并列人员一并参加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答辩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养、学科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
参加面试前,拟进入面试人员应根据最新发布的面试公告内容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相关要求上传资格复审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非照片),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上传资格复审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应聘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具体资格复审材料为:
(1)《平顶山市石龙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
(5)本人有效身份证;
(6)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书;
(8)报考幼儿园岗位的还需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暂无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的考生,参考应聘人员需具备的条件第7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提交资格复审申请后2日内对报考人员的复审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最新发布的面试公告内容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A4纸)一式两份。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和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龙区政府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幼儿园岗位试用期满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实施,成立平顶山市石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石龙区纪委监委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本方案由平顶山市石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考务电话(工作日):0375-7069605
监督电话(工作日):0375-7069601
邮箱地址:slqrsjrsk@163.com
附件:平顶山市石龙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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