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程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山西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由山西省教育厅直管,学院坐落在“中共创建第一城”阳泉市,是山西省首批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院校,山西省首批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重点建设单位,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产教融合创新项目培育院校,教育部校企合作委员会授予的“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基地”。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662人。校园占地面积78.42万平方米(1176.26亩),设有矿业工程系、地球科学与工程系、机械工程系、电气与控制工程系、大数据与智能工程系、土木工程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管理科学与工程系、经济与管理系、艺术与设计科学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基础课教学部、体育教学与竞训部、继续教育部、工程训练中心、人文与素质教育中心等16个教学业务部门,开设本科专业36个。
学院坚持产教融合培师、产学结合育人、校企合作保障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与华阳集团共建校内煤矿实景教学培训基地,与晋能集团华鑫电气公司共建校内教学实习工厂,与北京中关村智酷公司共建山工智泉双创学院,与华阳集团等13家企事业单位共建新材料现代产业学院,与中国电信等12家企事业单位共建大数据现代产业学院。学院建有各类实验室135个,建有校外实习基地165个。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3年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3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山西工程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四)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19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7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月。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纸质材料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应聘。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可投递至学院人力资源部邮箱 sxitrsc@163.com。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姓名+学科(专业)+毕业院校名称+学历学位+岗位。
(2)纸质材料报名:可将纸质报名材料邮寄到阳泉市开发区学院路1号山西工程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通过顺丰快递、EMS中国邮政速递两种方式投递。邮编045000;接收人张鑫)。
3.报名提交材料:
(1)填写《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登陆本院网站人力资源部网页下载填写)。
(2)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相应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扫描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
(4)能反映本人科研学术水平的论文、荣誉证书、科研成果,就业推荐表等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科研成果及文章收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聘任情况、学术荣誉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院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准备材料、注意事项等信息。
(三)考核方式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由山西工程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聘人员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院、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此外,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准入信息查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通过规定的查询平台对考察对象进行准入查询。
体检、考察不合格,查询结果不通过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核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责任承诺书》,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学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吴老师 张老师
咨询电话:0353-2396570;2396571;
监督(举报)电话:0353-239652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附件2: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山西工程技术学院
2023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