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3年高等学校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贵州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一)》文件精神,结合动物科学学院岗位需求实际,特制定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我院需求科研助理14名。科研助理主要在我院相应教师指导下,协助其从事科学研究的辅助工作等。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应聘人员仅限于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相关专业2022年应届毕业生。
7.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8月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8.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聘用待遇
1.工资按《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2.学校为科研助理免费提供学生宿舍(四人一间),并解决工作日午餐。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大学网络招聘系统”(https://hra.gzu.edu.cn)进行注册报名,在线填报《贵州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应聘人员请认真核对报名信息,信息提交之后无法更改。应聘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的标准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eg格式、128KB以下)。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9:00至2023年6月16日17:00。
2.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20日9:00-6月21日9:00。
2.资格审查地点:崇学楼动物科学学院学生科205室。
3.资格审查材料:
(1)贵州大学网络招聘系统在线打印的《贵州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本院从事科研工作教师拟聘用岗位确认书。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6月21日下午14:00-16:00。
2.面试地点:崇学楼206。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由自我介绍、考官提问、考官打分组成,自我介绍主要包括应聘人员对所学专业和特长的叙述,不超过5分钟;考官根据应聘人员所述专业提3个问题后,应聘人员须在20分钟内回答;考官根据应聘人员回答情况给出分数。面试全部结束后,由教科科工作人员负责计算所有应聘人员得分,应聘采取百分制,每位应聘人员得分按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后加总平均规则计算。
面试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排序,面试成绩报学校人事处汇总后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出的招聘岗位不再递补。体检由贵州大学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公示招聘结果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人事处报到,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由人事处代表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各用人单位负责拟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六、有关说明
(一)所有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工作服务期限及岗位管理要求。
(二)劳动合同半年一签,合同期内有以下情形者,学校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1.本人自愿离职;
2.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人员;
3.违反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
(三)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学院监督电话:0851-88298008,学校监督电话:0851-88292118。
(四)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并严格遵守贵州省相关防疫规定。附件:动物科学学院教师拟聘用岗位确认书
贵州大学动物科学学院
2023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