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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招聘合同制1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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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6 16:3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简介

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始建于1921年,前身是一所比利时公教医院,名为归绥公教医院。经过百年的励精图治与锐意进取,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现已发展成为一家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预防、急救为一体的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化三级综合医院。

医院规模:现有职工2019人,编制床位1500张,设有17个综合机构,1个后勤服务机构,2个群团组织,56个临床医技科室,医院建筑面积16.6万平方米。

人才队伍:医院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632人,博士研究生22人,硕士研究生325人,“全国卫生计生系统优秀工作者”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1人,“自治区杰出人才奖”1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创新团队”2个,“自治区草原英才”4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二层次人选1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青年领军人才2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2人、第二层次3人、第三层次5人。

学科建设: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1个;自治区级医疗卫生重点学科1个;市级临床重点学科5个,重点建设学科8个。变态反应科是呼和浩特市变态反应中心挂靠单位,是内蒙古地区人员结构合理、业务精湛、设备最先进且齐全的变态反应疾病诊疗中心。医院拥有自治区质控中心1个:血液净化质控中心;呼和浩特市质控中心14个。

医疗设备:医院设置核磁共振、64排螺旋CT、宝石能谱CT、高压氧舱、数字血管造影机、医用加速器、生化免疫流水线等国际先进医疗设备。医院共设手术室17间,分别采用了国际领先的百级、千级、万级层流净化技术和万级负压技术,最大限度地降低患者手术时感染几率,适合各类手术的需要。医院血透中心共拥有90台透析机,是西北地区最大的血透中心,可开展血液透析的所有项目。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00名。

(二)招聘岗位

医师48人、护理36人,技师7人,编码人员2人,网络工程师2人,收费员5人。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具体条件详见《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5年以后出生,出生年月的起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含报名开始日)、35周岁以下(1987年以后出生,出生年月的起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不含报名开始日),如有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为医院急需紧缺人才,经医院招考委员会研究,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以后出生,出生年月的起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不含报名开始日)。

(6)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优先聘用,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专业一致,且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7)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8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医师规范化培训期内人员(不含2023年8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医师注册专业与报考岗位不符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http://110.16.65.26:58080/zp.html#/)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上午10:00--6月30日上午12:00。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初审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历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

国(境)外大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上传教育部发放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院校成绩单及翻译后成绩单。

(3)具备报考该岗位资格的其他佐证材料。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就读院校名称、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及医师注册专业。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等处理。

(二)资格初审和缴费

1.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26日上午10:00--6月30日下午5:00。

(1)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解释。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聘用人员必须保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需关注报名网站公示的时间。

2.免交报名费。

(三)笔试

1.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计划数大于5:1比例的,一般采取先笔试再面试的考试方式进行人员甄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经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应聘人员笔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和科目:

各岗位的考试方式及具体时间于7月上旬在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官网公示,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为《专业能力测试》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5.卷满分为100分。

6.笔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四)面试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或者直接进入面试。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5: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公告。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使用同一套试题,并在同一考官小组、连续时间内进行面试。

4.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8分钟。

5.应聘人员面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7.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无笔试考试环节的岗位,直接按照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同一岗位按照同一成绩计算方式。

(1)有笔试环节: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无笔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查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费用自理。

(2)放弃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1)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人力资源部组建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和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3)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应聘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4)对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3.公示和聘用

(1)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1.经公示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办理入职备案手续。

2.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将在报名网站及时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71-5281155、0471-5281156

(二)技术咨询电话:17547648084

(三)咨询电话:0471-5281668、0471-5281669

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

2023年6月25日

岗位需求表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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