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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2023年公开选聘人事代理教师为在编教师工作方案
为提高人事代理教师工作积极性,持续优化在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共确山县委 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0-2022年)》(确发〔2020〕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现有教育系统人事代理教师中公开选聘一批优秀教师补充到在编教师队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聘计划
计划选聘50名。
(一)高中教师10名
(二)初中教师7名(其中城区教师5名、农村教师2名)
(三)小学及幼儿园教师33名(其中城区教师17名、农村教师8名、幼儿园教师8名)
二、选聘对象
确山县2017年至2020年公开招聘的人事代理教师(即确人社〔2017〕138号、确人社事业〔2018〕3号、确人社〔2019〕29号、确人社事业〔2020〕2号文聘用的人事代理教师),目前仍在我县各学校人事代理岗位上任教,且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教育系统人事代理教师。
三、选聘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报考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聘用当年新上岗的人员属于见习期,当年年度考核为见习期不定等次);
3.爱岗敬业,教学成绩突出。报考人员在2020-2021、2021-2022、2022-2023学年度学校评比中具备下列之一者可以报考。综合量化考评排名至少3个学期在本单位中等位次及以上(前50%名次,村小以中心学校为单位),或所教学科单科成绩至少3个学期排名在本单位本年级中等位次及以上(前50%名次,基数为班级数)。体育、信息技术等特殊学科综合量化考评排名在前60%(村小以中心学校为单位);
4.教师报考学段以招聘当年聘文聘用的教学学段为准,不得跨学段报考;
5.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良好,近3年未因师德师风问题被教育局通报批评或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2022-2023学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
6.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7日8:00 —2023年7月8日18:00
(二)报名地点
确山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
(三)报考资格审核
报名时填写选聘教师报名表,提交近期二寸免冠同底彩照2张,同时提交学校推荐报告(注明推荐人基本情况、参加工作以来的考核情况)、教师资格证、每年度考核表、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近3学年度成绩排序表。复印件由当时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人员共同签字方可有效。本次选聘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选聘资格并通报全县。
五、考试的方式和内容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全权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承担。
(二)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均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材教法)。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选聘岗位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另行加试。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与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核实处理。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人社部门根据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及现有编制空缺情况下达聘用文件后,办理相关编制手续。
本次选聘的在编教师,原则上按实际岗位需求分配到与原工作学校性质相同(即原在城区公办学校的分配到城区公办学校,原在农村学校或民办中小学校的分配到农村学校),且与原聘用学段相同的学校工作。本次选聘教师,入编后在编制所在单位工作满三年后才能进行交流调动。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当事人选聘资格,退回原单位并记录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选聘。对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取消当事人选聘资格退回原单位外,并追究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被录取人员职称和岗位变动按有关政策执行。
选聘相关信息对社会公开,报考人员可登陆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询,咨询电话:0396-7039532(正常工作时间)
附件:
1、确山县2023年公开选聘人事代理教师为在编教师报名表.doc
2、确山县2023年公开选聘人事代理教师为在编教师报名花名册.doc
3、确山县2023年公开选聘人事代理教师为在编教师资格审查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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