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8〕32号)精神,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编办 财政厅 人社厅《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的指导意见》(宁教人〔2021〕15号)精神,不断深化红寺堡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提高中小学校长队伍专业化水平,结合“县管校聘”改革中对中小学校长竞聘交流的要求,决定在村级小学试点推行校长竞聘上岗改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竞聘岗位及参聘范围
(一)竞聘岗位
红寺堡区教育系统学生数(以2022年年报统计数据为准)小于500人以下的农村小学校长岗位(不含中心小学校长),共计56个(附件1)。竞聘者只竞聘校长资格,竞聘岗位只报乡镇,不报具体职位,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与乡镇中心学校根据综合成绩及竞聘职位要求安排具体职位。
(二)参聘范围
红寺堡区教育系统凡符合竞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均可报名参加竞聘。现任5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长(不含中心小学)的,须重新报名竞聘。
三、竞聘岗位条件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有较强的法律、法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办事公道,有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2.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农村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组织协调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和表达能力,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
3.遵纪守法,廉洁从教,工作作风民主,群众满意度高;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
5.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级及以上职称;
6.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6月26日以后出生),对于有村小校长经历的可以适当放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竞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2020年至2022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竞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竞聘公告将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sibu.gov.cn/)、“红寺堡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8日上午8:30至7月14日18:30。7月14日12:00个人报名时间截止,逾期不再补报,7月14日18:30前各校将《吴忠市红寺堡区2023年公开竞聘村小校长报名表》、《吴忠市红寺堡区2023年公开竞聘村小校长信息汇总表》及报名者相关资料整理后统一报送至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报名方式
(1)个人申请。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竞聘者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按照实际所在学校报名(农村教师在所属乡镇中心学校报名)。
(2)组织推荐。城区直属小学根据2023年公开竞聘村小校长推荐指标分配表组织教师报名、审核推荐和汇总上报工作,各学校推荐报名人数不低于分配指标;乡镇中心学校按照每个乡镇推荐报名人数不低于所辖村小数的2倍组织教师报名、审核推荐和汇总上报工作。各校推荐的人员必须保证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人报名。
3.报名要求
(1)填写《吴忠市红寺堡区2023年公开竞聘村小校长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贴照片,并同时报送Excel电子版。
(2)近期一寸免冠红底证件照片6张。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上注“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并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4)所在工作单位证明(证明内容为:个人身份,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及受处分情况)。
4.资格审核。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由各城区直属小学、乡镇中心学校组织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核并现场反馈,资格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成功。
(三)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邀请相关人员组成2023年村小校长公开竞聘面试专家组,对进入面试人员分乡镇进行面试。
3.面试为竞职演讲,时长7分钟(可播放PPT短片),总分为100分,围绕“如何做好一名村小校长”进行演讲,主要测试履行校长岗位职责应具备的政策法规、办学治校思想、理念、目标和有效提高教学质量的策略。
4.面试结束后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面试成绩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并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红寺堡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考察对象所在学校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的时间和地点由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确定聘任人选及岗位
根据竞聘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按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考察占30%的比例,合成竞聘总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红寺堡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聘任问题的,红寺堡区教育局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聘任(涉及工作调动的先办理调动再聘任)。公示期间发现有影响聘任问题的,取消拟聘任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依次考察递补。
五、试用期、聘期及待遇
1.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用;如不能胜任,将予以免职。
2.实行聘期目标责任制。每届聘期四年(含试用期),聘期届满后,由教育局、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对村小校长聘用期间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3.村小校长在聘任期内,每年根据岗位考核情况除享受校长岗位津贴外,增加绩效津贴,标准为1万元/人/年,其中基础性津贴5000元(按月发放),奖励性津贴5000元(年度末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4.聘用的村小校长全部纳入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库管理,并适时组织培训。
六、工作纪律
公开竞聘工作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认真依照公告的各项要求开展。在公开竞聘工作中,发现参选人员有弄虚作假、拉关系、行贿、舞弊等不正当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参加公开竞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公道正派、严谨细致、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公开竞聘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将严肃查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吴忠市红寺堡区2023年公开竞聘村小校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53—5098270
附件:1.吴忠市红寺堡区2023年公开竞聘村小校长涉及学校统计表
2.吴忠市红寺堡区2023年公开竞聘村小校长报名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2023年公开竞聘村小校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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