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相关政策,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拟进行校园招聘50名专任教师及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2023年度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50名。本次招聘人员为事业全供编制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
(四)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五)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八)在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最低服务期为5年。
三、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通过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ensheju.nanyang.gov.cn/)和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nymc.edu.cn)进行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在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等高校进行宣讲,于7月3日至5日在郑州大学新校区南门口华智酒店进行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
考生现场报名时需填写《南阳医专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工作人员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证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用,资格审查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考生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现场资格确认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注意事项
1.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大于1:3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小于1:3的,采取直接进行面试的方式进行;等于或小于1:1的,采取直接进行考核的方式进行。
2.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若不进行笔试不再加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
考点设在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
报考基础医学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和《解剖学》等相关知识;报考口腔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本专业基础知识;报考心理学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本专业基础知识;报考思想政治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本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主要测评应聘者胜任岗位工作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l: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同一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等情形造成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照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果考生直接参加面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直接进入考核。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政治业务素质、学习成绩及奖惩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对象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逾期不报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在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网站,有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务必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招录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妨碍招聘工作,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医圣祖庭地,诚邀天下才。欢迎有志投身南阳发展的优秀人才踊跃报名!
招聘咨询:0377-63526328,0377-63526329
监督电话:0377-63192359,0377-63526317
附件: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工作人员职位表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3 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工作人员职位表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类别
| 岗位代码
| 专业
| 计划数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备注
|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专任教师
| 基础
医学
类
| 1001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3人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要求30周岁以下
| 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
| 1002
| 免疫学
| 3人
| 1003
| 病原生物学
| 2人
| 10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6人
| 生物学类
| 1005
| 人体(医学)生理
| 3人
| 1006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5人
| 口腔医学类
| 1007
| 口腔医学专业
| 8人
| 工作人员(心理咨询辅导人员、思政辅导人员)
| 心理学类
| 1008
| 心理学专业
| 10人
| 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思政专业
| 1009
| 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思政专业
| 10人
|
2023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