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工作部署,围绕“椰城优才 智汇海口”招才引智活动,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医疗质量,创建一流医院,现面向全国招聘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公开(考核)招聘150人,其中考核招聘24人,考试招聘126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详见《海口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及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详见附表1);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同时公布。信息发布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至7月6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上午9:00-7月13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报1个岗位。
网上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466
⒊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以JPG图片形式上传以下材料(图片大小不超2MB):
(1)《海口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4)学历、学位证书;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5)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参照岗位信息表的职业资格上传);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见附件3);
(7)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见附件4);
(8)需要工作经历的职位需上传社保养老清单以及单位工作证明并盖章。
4.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核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人数按规定可不设定开考比例。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7月13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3年7月13日17时准时关闭,2023年7月13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3年7月13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准考证》打印及有关事项通知将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同时公布。
(四)组织考试
1.考试招聘
考试招聘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1)笔试
①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综合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②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科目和岗位所需专业理论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③笔试时间与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④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同时公布。
(2)资格复审
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选。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等。
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海口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由本人签名)、需要工作经历的职位需提供社保养老清单以及单位工作证明盖章、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4)及网上报名和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自动依次递补。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同时公布。
(3)面试
①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③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参加体检人选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成绩在面试现场当场公布。
各项考试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和体检有关事项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同时公布。
2.考核招聘
考核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等。
拟入围考核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海口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由本人签名)、需要工作经历的职位需提供社保养老清单以及单位工作证明盖章、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4)及网上报名和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同时公布。
考核招聘岗位,采取科研论文评审、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科研论文评审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30%、7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详细记录考核。如综合成绩出现报考同一岗位相同分值时,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也同分,需进行加试。
项目及计分方法:
(1)考核科研论文评审满分为100分,着重考察审核应聘者科研论文情况:优秀(80分以上):近五年来有2篇以上核心论文、有1项作为前三名(含)完成人的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成果(或结题或立项)或有2篇以上的SCI文章。良好(71-80分):近五年来有1篇以上核心论文或两篇统计源论文、有2项作为前两名(含)完成人的市厅级科研成果(或结题或立项)或有有1篇SCI文章。一般(60分以下):近五年来只有统计源论文、没有科研。
(2)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考核面试以讲一堂与专业有关的业务课(10分钟),回答一道专业题(5分钟)。优秀:80分以上;良好:71-80分;一般:60分以下,通过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
考核综合成绩=科研论文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核成绩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同时公布。
(五)考察及体检
1.体检:根据考试/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并指定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核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同时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由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市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拟录用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海口市市人民医院人事部门凭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有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中共海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海口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处。
邮编:570208
联系人:邓老师、翁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189617、66189620
监督电话:0898-66189509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注:节假日及周末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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