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阜委办发〔2007〕14号)文件等相关政策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阜新市海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其中,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行解决。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
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
三、招聘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在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xhz.gov.cn/,下同)上统一发布,具体见《2023年阜新市海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对招聘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拨打该岗位右侧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解释说明。
为方便应聘,我们就招聘政策等事宜编制了《2023年阜新市海州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附件2),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是阜新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fuxin.gov.cn)(2023年7月6日9时之前为网站测试阶段,请考生不要注册),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3年阜新市海州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可在2023年7月6日9时至7月11日12时登录阜新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fuxin.gov.cn),依次选择热门服务->单位招考报名,即可进入考试报名页面,选择要报名的考试名称,点击“去报名”按钮,依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电子照片(红底、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分辨率为413×626像素)。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工作人员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等进行初审,原则上应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7月6日9时至7月11日16时登录阜新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fuxin.gov.cn),登录后点击用户名,进入个人空间,点击“消息中心”或“我的考试”,即可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3年7月11日16时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咨询。
3.此次报名无需缴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通过报名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7月17日9时至7月22日9时登录阜新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fuxin.gov.cn),登录后依次选择热门服务->单位招考报名,即可在“准考证下载”栏目中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最低开考比例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4.为便于应聘人员报考,报名期间,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将定期在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报名,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笔试
(一)笔试类别和科目
本次招聘笔试共设置综合管理类(A类)、教师类(B类)2个类别,各招聘岗位确定的笔试类别详见《2023年阜新市海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A类别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综合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B类别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两部分内容综合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应聘人员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应聘人员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海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五、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和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2023年阜新市海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中公布的1:2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用人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2023年阜新市海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六、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充分体现岗位职责要求,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在考生所报岗位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由专家评委对其掌握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和试讲人员的形象、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给予评价。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总成绩)。面试具体事宜和总成绩将在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八、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海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