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业务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及以下学历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岗位条件
符合公告及岗位列表设置的具体要求。有以下情形的按对应要求执行:
1.对所学专业与岗位列表所设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原则上按学科门类,由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后,方可报名。
2.对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按照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专业方向)相符的条件报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在各类考试中有舞弊等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近年参加我院招聘录用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的;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8:30至7月11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须持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证明、学位证明,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组织人事科),不接受委托人报名。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3.资格审核:由组织人事科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有缺少报名所需资料、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查实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考试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等形式,对参加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评分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的1:2比例(如人数不足则全部进入)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并列者全部纳入面试环节。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放弃资格的,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由院纪委和组织人事科对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体检:对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最新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考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审核相关证件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以及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学业成绩、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方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对于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各环节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凡在各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纪律规定等情形并查实的应聘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考试考核、资格复审和体检。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院纪委对本次引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8-2613480 于老师 杨老师
监督电话:0938-2610844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3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