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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澄迈县招才引智活动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和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澄迈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名中学教师和2名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情况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5.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其他学科须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报考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不做要求);
6.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7.具有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报考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不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7.应届毕业的公费师范生及委培、定向生、澄迈县在编人员和尚未入编特岗教师。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信息。在澄迈县人民政府官网统一发布公开招聘公告,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7月14日16:00截止。
报名网址:http://hzrl.ikaowu.com/
技术支持电话:0898-32680860
报名咨询电话:0898-67620580
网上报名系统在2023年7月14日16:0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3年7月14日16: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3年7月14日16:00准时关闭。
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教师招聘考试。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JPG图片扫描件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身份证(本人有效期内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
3.相关资格证书(报考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不做要求);
4.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不做要求);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三)网上资格初审。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应当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打印准考证公告,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笔试考场。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考生必须达到笔试平均分方能入围面试。笔试成绩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学科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现场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复审材料的,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下一名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八)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九)体检。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招聘岗位情况,按照综合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在同等条件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人选: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高学历者优先;3.本县户籍或生源优先。若以上三项顺序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选择方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海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的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查,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可按该职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职数或取消。
(十)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的齐备情况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未能按时提供考核材料、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该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招聘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澄迈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十二)聘用和办理入编手续。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可办理相对应的聘用和入编手续。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的,后果自负。
聘用人员入编后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工作期限内,必须在澄迈县教育系统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调离澄迈教育系统。
四、纪律监督
(一)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监督举报电话:0898——67620580。
附件1:2023年澄迈县中小学教师及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2:2023年澄迈县中小学教师及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澄迈县教育局
2023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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