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始终坚持“人才强校”战略,确保人才优先支持、人才优先保障、人才优先发展。
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学科专业齐全,学术积淀深厚,一批史学文化大师曾在这里任教,形成了良好的文化传统和育人氛围。学院建立了从本科到博士完备的学位教育结构和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湖北省重点学科、特色优势学科建设单位,也是湖北大学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最多的学院。学院拥有中国史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中国史、世界史、信息资源管理等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图书情报专业硕士学位点,教育领域学科教学(历史)专业硕士学位点。
根据学校和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教师,同时诚邀海内外优秀博士进入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开展科学研究。学校将为人才提供优厚的个人待遇、坚实的成长平台和良好的事业环境,并以求贤若渴的诚意、惜才爱才的诚心,诚邀天下英才与学校共发展。
一、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人才引进不受招聘计划限制,具体招聘条件及支持待遇如下。
人才类别
| 岗位条件
| 支持待遇
| 卓越人才
| 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崇高声誉和极大影响力,取得卓越学术成就的大师级学者。
| 实行一事一议,提供优厚的个人待遇和充足的科研支持条件。
| 领军人才
| 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极高声誉和重大影响力,取得突出学术成就的专家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人文社科类人才可适度放宽。
| 1.年薪70-100万元;
2.安家费200-300万元;
3.科研配套经费:理工科类200-600万元;人文社科类80-150万元;
4.支持平台建设和团队建设,提供必要的实验与办公条件;
5.根据学校相关规定酌情安排配偶工作。
| 杰出人才
| 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声誉和显著影响力,取得一流学术成就的专家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人文社科类人才可适度放宽。
| 1.年薪50-70万元;
2.安家费160-260万元;
3.科研配套经费:理工科类150-300万元;人文社科类50-80万元;
4.支持团队建设,提供必要的实验与办公条件;
5.根据学校相关规定酌情安排配偶工作。
| 精英人才
| 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声誉和一定影响力,取得重要学术成就的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科类人才可适度放宽。
| 1.可聘为特任研究员,年收入40-50万元;
2.安家费70-160万元;
3.科研配套经费:理工科类60-160万元;人文社科类20-30万元。
| 骨干人才
| 对本学科领域的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取得优秀研究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 1.可聘为特任副研究员,年收入25-30万元;
2.安家费20万元左右;
3.科研配套经费:理工科类10-30万元;人文社科类5-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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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任教师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海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
3.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副高职称者,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正高职称者,年龄要求为50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胜任高校教学、科研工作。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2.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学校对应聘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3.学院考核。学院复查应聘者的《湖北大学应聘申请表(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组织考核及政审等,拟定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4.学校审定。学校研究同意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三、博士后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近3年已获得博士学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在站期间能够独立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4.无专任教师招聘条件第5条中所列的相关情形。
(二)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享受学校副高级职称待遇,支持学院和合作导师给予一定工作津贴。
2.成果认定:申请课题、发表论文等均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3.职称评审:成果突出的可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福利保障:学校按规定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提供博士后公寓或租房补贴;博士后享受校内职工公费医疗待遇,子女可就读湖北大学幼儿园、附属中小学。
(三)进站流程(具体要求见湖北大学人事处主页“博士后管理”栏)
1.申请者将《湖北大学博士后申请表》和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及科研能力的材料发送至相关学院。
2.学院经考核确定接收意向后,申请者准备相应申请材料并报校博管办审核。
3.校博管办审核通过后报省博管办审批。
4.经省博管办批准后办理进站手续。
附表: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23年人才招聘计划
学科(专业)
| 学历或职称要求
| 任职条件
| 计划数
| 联系方式
| 中国史、考古学
| 博士或具有副高、正高级职称
| 胜任教学科研相关工作
| 专任教师
16人
高层次人才
4人
博士后
人数不限
| 韩老师
027-88663837
15972973026
| 世界史
| 博士或具有副高、正高级职称
| 胜任教学科研相关工作
| 1人
| 信息资源管理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 博士或具有副高、正高级职称
| 胜任教学科研相关工作
|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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