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下属单位县光荣院用工需求,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适龄人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后勤保障(打更)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本溪满族自治县户籍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
2、单亲抚养未成年人,即离异或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人员。
3、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相关服务事业,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加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将于2023年7月6日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http://www.bx.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7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顺延)。
报名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46826629
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张。
2、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有关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对报考人全面进行审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名者考录资格。
(四)组织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人员,可参加面试由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本人。
五、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报考人员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组织,重点对考核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合格的,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公益性岗位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服务期限及待遇
服务期限为三年,人员待遇为1580元/月(含五险)。
附件: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本溪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7月5日
附件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个
人
相
片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婚姻状况
| | 学历
| | 毕业院校
| | 专业
| | 毕业时间
| | 身份证号
| | | | | | | | | | | | | | | | | | | 联系电话
| | 就业失业登记证号
| | 户口所在地
| |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 姓名
| 与本人
关系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勾选)
|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即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或离岗状况的家庭成员。
| (6)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
| (2)市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卡的家庭成员。
| (7)县以上劳动模范
| (3)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
| (8)军人配偶
| (4)单亲抚养未成年人,即离异或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人员
| (9)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 (5)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 (10)烈属,即烈士父母、配偶及子女
| 本人愿意为以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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