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阜新市“双千双百”目标要求,助推彰武“加速赶超、富民升位”三年攻坚行动,为大干三年、突破攻坚提供人才保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阜委办发〔2007〕14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名,其中:高学历人才40名,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学历须为学信网可查询。
取得党校教育学历,经辽宁省党校系统学历教育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验印,在毕业证书上加盖辽宁省党校系统证书专用章的,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取得技工院校学历和高级工班学历,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取得海外院校学历,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7.招聘的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3日(不含)至2005年7月13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7月13日(不含)以后出生)。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以教育部发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为准〕。
请应聘人员认真查询本次招聘岗位条件,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只对应聘人员的专科和本科阶段专业进行限制,以研究生学历报名这两类岗位的应聘人员,其专科或本科阶段专业必须有一个符合招聘岗位限定专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的岗位,应聘人员的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有一个符合即可。
9.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仅限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指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和入伍前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退伍士兵;
仅限彰武县户籍报考的岗位,应聘人员户籍应于2023年7月 7日(不含)以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彰武县户籍(彰武县生源2023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彰武县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
仅限服务基层项目(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报考的岗位,仅限在阜新市域内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期满考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
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是指:①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②2023年毕业,并于报名开始第一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且就读期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非普通高校毕业生。③2023年毕业,并于报名开始第一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且就读期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④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仅限应聘人员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出现纠纷由应聘人员自行解决。
二、招聘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彰武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彰武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和《彰武县2023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3),可通过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进行查询。
对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电话咨询,咨询电话为0418-6949136。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是阜新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fuxin.gov.cn)(2023年7月12日12时之前为网站测试阶段,请考生不要注册)。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彰武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可在2023年7月13日9时至7月17日16时登录阜新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fuxin.gov.cn),依次选择热门服务->单位招考报名,即可进入考试报名页面,选择要报名的考试名称,点击“去报名”按钮,依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电子照片(红底、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分辨率为413×626像素)。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工作人员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等进行初审,原则上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7月13日13时至7月18日12时登录阜新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fuxin.gov.cn),登录后点击用户名,进入个人空间,点击“消息中心”或“我的考试”,即可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3年7月18日12时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且未在查询审查结果期间(2023年7月13日13时至7月18日12时)改报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请应聘人员在报名后资格审查结束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结果需由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工作人员不对应聘人员进行通知。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工作人员咨询。
3.此次报名无需缴费;
4.人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公布;
(三)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审查通过的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7月24日9时至7月28日16时登录阜新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fuxin.gov.cn),登录后依次选择热门服务->单位招考报名,即可在“准考证下载”栏目中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岗位的应聘人员无需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阜新政务服务网支持实名认证后的用户申报本人相关业务(包括报名、查询等),在申报前,请确认本人已在阜新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操作。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不设置开考比例,无人报名的岗位或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进行调剂。
6.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设置开考比例为1:2,当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进行通知,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请应聘人员报名后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7.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聘用期间,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①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岗位的应聘人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②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不含消防专员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③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消防专员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消防专业知识》。
(二)时间和地点
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应聘人员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应聘人员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相关公告。
四、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员确定
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在合格分数线基础上,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公布。
(二)资格审查(复审)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彰武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将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公布。资格审查(复审)根据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照片和基本信息,对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户口簿、毕业证(报考高学历人才岗位人员应同时提供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和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国家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其他相关材料(相关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审)结果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人员递补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以《面试准考证》为准,具体事宜将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公布。
(五)面试形式
面试拟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聘用。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1.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七)成绩公布
彰武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的成绩将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公布。
(八)高学历人才岗位人员调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岗位,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将在报考高学历人才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落选应聘人员中进行调剂,调剂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选岗,调剂需符合空缺岗位条件,按照成绩自愿报名。具体通知将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成绩并列者,将组织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体检和考察工作中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成绩并列者,将组织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开始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有关手续,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5年内只允许在本县区域内流动。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实行招考全程审查,特别是在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 0418-6949136
附件:
中共彰武县委组织部 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