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嫩江市乡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乡村医生队伍的新老更替,解决我市部分行政村乡村医生不足现状,切实解决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36号)、《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注册工作的通知》(黑卫基层函【2022】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需求,现将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对拟招聘人员采取笔试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2、招聘录用工作由嫩江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16个)
嫩江市联兴乡双兴村卫生室、嫩江镇新合村、四季青村卫生室、科洛镇双泉村、科洛村、科后村卫生室、伊拉哈镇新丰村卫生室、白云乡群山村卫生室、塔溪乡兴驿村、德永村、二十里河村卫生室,霍龙门镇迎丰村、大安村、粮囤村卫生室、临江乡后马鞍山村、多金村卫生室。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农村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遵守执业医师道德规范。
2、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及以上学历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人员,原则上,应为临床医学、中医学类、(含在我省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且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人员)或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及其他医学专科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4、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可免考试、考核,直接聘用。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够承担相应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工作,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法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等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考试
(一)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7月7日-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嫩江市卫生健康局基层股,联系人:张浩吉电话:13845604457。
4、报名材料:报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等以上临床医学专业学历或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中等临床医学专业水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嫩江市2023年公开招聘村医报名登记表(附件1)。
(三)资格审查
1、由乡镇卫生院对应聘者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卫健局对应聘者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2、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报名流程个人申请→所属卫生院提交报名资料(卫生院现场审核并汇总)→卫生院初审→市卫健局复审、确认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不收取报名费。
(四)考试
考试时间:7月14日(14:00--17:00)
考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四、录取及注册
1、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被聘用人员以户籍所在地为优先执业地点,其他被聘用人员为嫩江市域内村卫生所统一调配使用
2、经嫩江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核后,对准予执业注册的人员名单向其执业村卫生室所在地的村民进行公告,并报送黑河市卫生健康委汇总上报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3、嫩江市卫生健康局颁发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印制的执业证书,聘用人员领取执业证书后,到嫩江市卫生健康局规划批准的村卫生室执业。
五、相关事项
1、本公告由嫩江市卫健局负责解释。
2、联系人:张浩吉联系电话:13845604457
附件1:嫩江市2023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表
附件2:嫩江市2023年公开招聘村医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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