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庄行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招聘储备人才及退役军人。
一、招聘岗位
庄行镇储备人才7名和工作人员(退役军人)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储备人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无公安部门处理等不良记录;
2、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及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善于沟通,能团结合作;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户籍要求:具有奉贤户籍;
6、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本镇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工作人员(退役军人)
1、招聘对象:退役军人;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无公安部门处理等不良记录;
3、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及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善于沟通,能团结合作;
4、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6、户籍要求:具有奉贤户籍;
7、中共党员、退役士官、获得部队优秀士兵及以上荣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21日(工作日8:30-16:30),在庄行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庄行镇腾庄路6号3楼)报名。
2、报名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户口薄,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2)其他能够证明工作技能、经历、成果等的相关材料;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2023年度奉贤区庄行镇公开招聘储备人才、工作人员(退役军人)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者需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考资格。
(二)笔试和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另行通知)。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笔试和面试成绩权重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人员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政审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疑异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待遇
聘用服务期为两年。服务期内薪酬待遇分为基本工资+奖金,基本工资为40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公积金。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全额发放年终奖金。储备人才全年收入(含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不低于9万元、工作人员(退役军人)全年收入(含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不低于9万元,有特别贡献的可发放特别贡献奖励。服务期内中途解除协议的,需至少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镇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退聘手续。
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本人及所在单位可就是否留用做双向选择。
五、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庄行镇纪委、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报名咨询电话:57466119、57466124 监督举报电话:57464983
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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