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隶属河南省会郑州,地处中原腹地,是郑州的南大门,毗邻郑州新郑国际机场,107国道、京广铁路、京广高铁、石武高铁、京珠高速、郑尧高速等纵贯全境,拥有西亚斯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等24所大中专院校,是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
近年来,新郑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切实改善办学条件,逐步提高教师待遇,实现了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综合评价连续32年稳居郑州市县(市)领先位次,曾获得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河南省社区教育示范区等荣誉称号。
为持续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就202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专业对口、学历达标、资格合格、公开试讲、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见附件1)本科及以上学历;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它高等院校研究生(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职业教育学科招聘范围为: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以上均要求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本科学历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及资格证要求。初中和特殊教育要求报考专业和所学专业一致,初中要求具有相应的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其中职业教育要求具有相应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要求具有相应的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小学要求具有相应的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报考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正在处分期内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5.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截止之日。
四、招聘岗位
1.初中教师183名: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职业教育【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历史、地理、音乐(钢琴方向)】等14个学科。
2.小学教师70名: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美术、音乐6个学科。
3.特殊教育教师5名:语文、数学2个学科。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审查
应聘以下学科考生集中到河南大学招聘点应聘:
①初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职业教育【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历史、地理、音乐(钢琴方向)】。
②小学:体育、音乐、美术。
③特殊教育:语文、数学。
以上学科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大学不再设立招聘点。
1.网上预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附件2中二维码进行微信扫码网上预报名,并根据各报名选项提示的信息格式准确填写,不得替代报名,预报名截止时间如下,逾期不予受理。
河南师范大学招聘点:2023年7月11日上午8:00前;
河南大学招聘点:2023年7月14日上午8:00前;
信阳师范大学招聘点:2023年7月19日上午8:00前。
2.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
认真阅读《考生入校指南》(附件3),提前预约或准备好
入校相关材料。
(1)时间和地点
①河南师范大学招聘点:河南师范大学西校区致远楼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2023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2023年7月11日下午15:00-17:30;
②河南大学招聘点:河南大学明伦校区科技馆招聘厅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职业教育【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历史、地理、音乐(钢琴方向)】:2023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美术、音乐及特殊教育语文、数学:2023年7月14日下午15:00-17:30;
③信阳师范大学招聘点:信阳师范大学人文楼一楼报告厅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2023年7月19日上午9:00-11:30;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2023年7月19日下午15:00-17:30;
(2)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替代,提前下载、填写《新郑市招聘教师诚信登记表》(见附件4,粘贴近三个月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并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简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加盖学校就业中心公章)、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通过资格审查后当场面试,面试时间5分钟以内,主要通过言谈举止、仪态仪表、自我介绍、问题答辩等方面表现,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4)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点、一个岗位报名(初中、小学不得重复报名)。
3.试讲
试讲时间和地点: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试讲准备时间15分钟左右,试讲时间10分钟以内,试讲内容为现行新课程教材,由评委当场命题,内容随机抽取。逾期或未按要求参加试讲的,视为自动放弃试讲资格,满分100分。
4.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成绩现场公布。
(三)体检、考察
1.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会议,根据试讲成绩,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试讲成绩和体检结论,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及有无失信、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四)聘用及待遇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待聘用人员到岗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一年,最低任教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任教期限内不允许调动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
2.工资及社保待遇(含试用期)按照国家规定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聘用人员由新郑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岗位需求进行调配,不服从分配,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3.新聘用人员享受“郑州人才计划”相关待遇。
六、组织保障
成立由市纪委监察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新郑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等各项工作。
七、相关要求
(一)凡参与此次招聘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招聘单位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三)市纪委监察委依照有关规定对招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电话畅通(早上6:00—晚上12:00),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放弃。
咨询电话:0371—62696601
监督电话:0371—62696569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附件3.考生入校指南.docx
附件4:新郑市招聘教师诚信登记表.xls
2023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