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085|回复: 0

山东济宁泗水县泉林镇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320人公告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帖子

169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69
发表于 2023-7-12 18: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08号)、《泗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泗政办字〔2022〕6号)、《泗水县城乡公益性岗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泗人社发〔2022〕3号)文件和上级有关精神,为落实政府兜底就业职责,促进充分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在泗水县泉林镇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共320人(岗位设置见附件1),上岗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以下就业困难群体:

  1.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3.残联登记管理的农村残疾人;

  4.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农村45-65周岁大龄人员等群体。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期满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4.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20日

  (二)报名地点:泗水县泉林镇各村。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到村委办公室提出报名申请,填写《济宁市泗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审查有关证件原件,留存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包括《济宁市泗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贴照片、本人签字、村盖章签字)、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全部户口页),低收入人口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提供离异或丧偶证明复印件,脱贫仍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供有关证明。

  (四)民主评议。各村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五)审核公示。各村对确定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镇负责对各村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复审包括资格复核、人员面审等。

  (六)审批反馈。 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泉林镇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评议、审核、复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由泉林镇组织各村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实行一年一签,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等内容。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泗水县泉林镇人社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7-4011398

  监督电话:0537-4011203



  泗水县泉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9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11-24 21:55 , Processed in 0.093671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