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组织指导全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本市卫生健康政策及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卫生健康公共服务热线日常管理等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准入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二、招聘岗位、职数
1.人事管理岗位 1名
三、职位描述及岗位要求
1.岗位描述:负责中心职工相关人事管理日常工作。
2.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背景。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对象
应聘人员须参加2023年度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成绩超过全市平均成绩(102.9分),且未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
(二)报名要求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报名截止日期至2023年7月20日。
应聘人员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完整,其中表内须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大小200KB以下)。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④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等有关材料;
⑤笔试成绩单。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登记表》(word文档 签名扫描件)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统一压缩,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jczx_rsk@163.com,邮件标题以“本人姓名-岗位-考试成绩”(例如:张三-人事管理-188)的格式命名。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将不再专门安排笔试,根据应聘人员参加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的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发放面试通知,未通过者,不另发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由中心领导和专家组成面试考官组,中心主要负责人为主考官,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
(五)身体检查
体检应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考察
由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的内容和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金老师
邮箱:jczx_rsk@163.com
联系电话:34198021、34198023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公益咨询服务中心)
2023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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