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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高新区招聘聘用制教师5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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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3 18:0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引进高素质教师人才,结合我区教师现状,经沧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聘用制教师50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2023年沧州高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23年沧州高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或小学全科的,不受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限制,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17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为:从2023年7月17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相关资格证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网址:https://post.tuojin.cc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9:00至7月21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7月17日9:00至7月22日17:00

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备注:请登录电脑端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360浏览器(非兼容模式)、QQ浏览器(非兼容模式)。

2.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除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进入面试人员在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3.网上报名时须先使用有效的手机号进行验证,验证完成后才能登陆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验证时所用的手机号”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唯一标识,请报考人员务必使用自己的常用手机号进行报名。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须是近期免冠证件照(130像素*170像素,jpg或png格式),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提高报名效率,避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通过”,错失改报机会。

6.审核通过后,考生及时通过网上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考务费。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注意: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实际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上报名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于7月21日9:00至7月22日17:00,发送至邮箱(CZGXQ2023@163.COM),并致电(13185487010)确认。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缴费结束后约10个工作日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及时关注报名平台发布的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2023年7月27日至28日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2.笔试方式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新课标)。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幼儿保教知识)。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证件审核环节及《证件审核通知》于7月31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

(三)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须携带《2023年沧州高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证件审核表》(报名平台或沧州高新区官网均可下载)。招聘人数与进入证件审核人数的比例为1:3,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地点:沧州高新区实验学校

审核时间:2023年8月2日至8月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2.考生证件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2023年沧州高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证件审核表》(附件2)、户口簿(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二维码须在有效期内)、笔试准考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具有2年及以上教育工作经历条件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佐证材料原件(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及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社保机构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所在单位名称一致)。

(3)报考师范类专业条件岗位的考生,毕业证书上未明确显示所学专业为“**教育”或“师范类”者,需提供学籍表(成绩册),且学籍表(成绩册)上显示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实习”等必修课程。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自动放弃或无故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注意: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关注报名平台,查询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面试方式: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及综合技能展示结合的方式。综合技能展示分绘画、唱歌、舞蹈、弹奏乐器,考生可任意选取其中两项进行展示,考生须自带才艺展示相关器具或音乐播放器(无通讯功能)。

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五)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报名平台公布。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七)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生除需提供证件审核时所提供的材料和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外,还需要对考生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同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及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栏查询考生情况。

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1.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本次招聘实行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被聘用人员所聘用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期间不可离开本工作岗位。

4.被聘人员参照同等在岗教师标准落实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录用当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和评先评优。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招聘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报名平台发布相关信息,请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请考生时刻关注报名平台和沧州高新区官网,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次公开招聘由沧州高新区人社局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组织实施。沧州高新区纪工委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报名网站技术保障电话:13185487010

(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沧州高新区人社局电话:0317-8697631

(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附件1:


附件22023年沧州高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证件审核表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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