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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石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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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3 22: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符合职业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二、报名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三)年满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四)应聘勤务岗位,须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应聘文职岗位,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五)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良好,综合素质较高,政历清白,无违法犯罪记录,语言表达流利,有较强的责任心;(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三、工作职责(一)执法办案(男性,永宁中队,勤务岗)协助民警从事事故处理、案件办理等各项工作,有驾驶证者优先。(二)路面执勤(男性,市区中队,勤务岗)协助民警从事路面巡逻、交通疏导、警卫安保等各项工作,有驾驶证者优先。四、工资待遇试用期三个月,正式录用后每月到手工资3500--4500元(因绩效浮动),提供住宿(外县市)及伙食补助,另统一缴纳五险一金(1000左右)。
五、报名事项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或将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3150679621@qq.com邮箱并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地点:大队办公楼209室(石狮市大同路83号)
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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