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齐齐哈尔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职工队伍建设,解决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市委编委核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齐齐哈尔市儿童福利院(中国齐齐哈尔SOS儿童村)隶属于齐齐哈尔市民政局,是市财政全额拨款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该院承担为孤、残、弃(婴)儿童及社会散居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社会困境儿童提供生活、抚养、医疗、康复、教育的服务和帮助,保护机构供养儿童的合法权益。
2.齐齐哈尔民康医院为齐齐哈尔市民政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承担收养、救助符合城乡特困供养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和智力残疾人,收治重症精神障碍患者。负责为收养、救助和收治对象提供救治、护理、康复和日间照料等服务。
3.齐齐哈尔安康医院隶属于齐齐哈尔市民政局,是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收养、救助符合城乡特困供养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以及精神智力残疾人,收治重症精神障碍患者。负责为收养和救助对象提供救治、护理、康复和日间照料等服务。
4.齐齐哈尔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隶属于齐齐哈尔市民政局,为市财政全额拨款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承担市辖区特困供养人员及市救助服务中心转送的符合入院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养任务,为上述人员提供衣食住行、医疗康复、文化娱乐、丧葬等必要服务。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9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齐齐哈尔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品学兼优、专业成绩优秀;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理论基础、文化知识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13日);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4日— 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关注微信公众号“码上看齐”,点击“政务服务”中的“招聘报名”专栏,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操作。报名审核通过后,重新进入“招聘报名”专栏,扫描页面中的缴费二维码,缴费成功后将支付凭证截图按页面提示上传至当前页面,并点击“提交缴费记录截图图片”按钮,即可报名成功。
请考生提交报名后密切关注“码上看齐”中“招聘报名”专栏中的审核进度,及时完成缴费。
考生请关注“鹤城民政”微信公众号,相关考试信息将在公众号上发布。
咨询电话:0452-2794306(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急需岗位经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呈报招聘方案备案及核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部分变更招聘计划;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面试等相关考试信息详见“鹤城民政”微信公众号,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鹤城民政”微信公众号,遇特殊情况,以电话通知为准;
(5)依据黑财税〔2020〕3号文件要求,笔试每人每科收取45元考务费,考试结束后由市民政局统一出具正规收据。
(6)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可以享受加分政策。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劳动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须提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证明。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
(二)考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采取标准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主要测试政治、经济、法律、时事、科技人文、行政管理、公文、职业能力等内容。部分岗位加试公文写作(岗位见计划表)。
具体笔试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详见“鹤城民政”微信公众号)。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紧缺岗位,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维、表达能力、判断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
设面试考官组,每组由7名考官组成。考生采取两轮抽签形式,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下列顺序进入考核:1.符合省政府文件优先聘用相关政策的考生;2.面试成绩高者;3.学历高者。
(三)考核和体检
由市民政局组织考核和体检,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核档案,深入了解人选的德才素质和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确定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试用期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市民政局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被聘用人员服务期满五年,方可调动工作。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规定,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2-2794433。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民政局负责解释与实施,未尽事宜由市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2.相关专业目录.zip
齐齐哈尔市民政局
2023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