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泉州电力学校,创办于1984年,是原国家水电部部属重点中专学校,由原省电力工业局代管,2003年经省政府批准组建为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全日制高等专科教育及多种形式非学历教育,业务由省电力公司和省教育厅共同管理。学院现有2个校区2个实训基地,校园面积近500亩,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素有“花园式校园”美誉,曾被授予“省级绿色单位”、“平安校园”等称号,蝉联十届福建省“文明校园(学校)”荣誉。先后获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国网公司文明单位、国网公司职业教育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先进单位、泉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等岗位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1.专任教师10人。
2.辅导员2人。须驻楼男生公寓。
3.工程建设综合技术专责1人。
4.资金结算与集中支付管理初级师1人。
具体详见附表:《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要求:详见附件。涉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日。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行政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发现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虚报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及其他个人资料,瞒报个人受处分情况或其他个人资料。
5.曾出现师德师风负面清单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用工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流程
招聘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组织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25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邮寄(快递)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3.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PDF格式)(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上验证下载http://www.chsi.com.cn);境外留学人员需要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党员身份证明等
(5)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相关证书复印件须本人签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及本人签字、日期。
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成一份PFD(文件名: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发送至邮箱:181366492@qq.com,或将纸质材料以快递方式寄至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329号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资处蔡老师(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595-68098047。请在信封上标明“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信息。因所留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通知不到的,视为放弃。
(3)所有录用人员需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各项资格,否则学院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职称、年龄、政治面貌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材料提交后,学院人资处按档案自查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或试讲)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教师岗位采用“笔试+试讲”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参照公务员考试范围,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将统一划定,与笔试原始成绩一并公布。
2.面试
面试(或试讲)主要考察灵活性、应变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从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
3.综合成绩
笔试和面试(或试讲)成绩比重分别为40%和60%,确定综合成绩。
(四)考核
1.确定考核对象。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最后一名如出现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2.考核方式及内容。考核采取访谈、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
3.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考核结果不合格。
4.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在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综合成绩、考核结果,经学院研究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学院将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的信息在学院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为合同聘用制人员,待遇参照学院同类人员待遇。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劳动合同,首签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入职,执行现有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不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考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院公众号: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资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5-68098047(人资处),联系人:蔡老师。
监督电话:0595-68098073(纪委办),联系人: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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