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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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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9 17: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宁波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信息采集、政策咨询、权益维护、就业创业等工作,以及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等服务工作。

(二)宁波军用饮食供应站为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主要职责是承担过境部队、入伍新兵、退伍老兵、支前民兵及民工等在运输途中饮食、住宿等保障工作。

(三)宁波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第一中心是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按规定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与生活待遇,承担军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和社会公益等活动;为军休干部提供相关管理服务;组织协调社会力量为军休干部服务。

(四)宁波樟村四明山革命烈士陵园服务中心是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副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承担向全社会进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革命传统宣传教育,同时做好烈士史料遗物的收集、整理、陈列及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8时起至2023年7月28日17时。

2.报名办法:登陆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hrss.gov.cn/)或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tyjrswj.ningbo.gov.cn/)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简历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就业协议书和学校推荐表)、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合同书、近期免冠照片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报考单位+岗位+姓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1)宁波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574-89382187;

(2)宁波军用饮食供应站,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74-87087888;

(3)宁波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第一中心,联系人:江老师,电话:0574-87729110;

(4)宁波樟村四明山革命烈士陵园服务中心,联系人:韩老师,电话:0574-88470608。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在接收到邮件后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通知本人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之后电话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考试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笔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初审通过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障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职称证书或职(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才能参加笔试。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放弃产生考试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笔试。

2.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生可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到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上查看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公布,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部分岗位必备标准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382384。

附件1岗位表.docx

附件2报名表.docx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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