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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驻马店汝南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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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9 17:5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实施,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占事业单位编制。

二、招聘计划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男女不限。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吃苦耐劳精神;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专业不限,有一定的文字材料写作功底;

5、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6、汝南县所辖户籍或在汝南常住公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发表不当言论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开除军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在军队服役期间被处以党政纪处分的;

4、曾被处以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9、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关系人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和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及在司法诉讼程序过程中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及其他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本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费用、报名资料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8日—2023年7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驻马店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汝南县分公司,汝南县古塔金街22号楼2楼(莲花广场对面西北角),联系电话:0396-8123019。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4、本次考试免收报名费;

5、报名资料: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注册: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所在页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原件;

(2) 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3)《2023年汝南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于驻马店人才信息网自行打印填写个人信息,并将个人照片粘贴在照片栏内;

6、资格审查:对拟报考人员实行报名前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考生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其他必备条件按照公告要求标准进行初步测试。资格初审内容有一项不达标者将现场取消考生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本次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为直接进行面试,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通知时预留电话无法接通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4、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5、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体检

考试结束之后,根据考生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与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四)政审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造成职位空缺,可根据实际情况,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必须参加体检和政审。应试人员最终通过体检、政审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公示聘用

对于拟聘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用工手续。

(六)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录取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录取人员至用人单位工作。

五、岗位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受聘人员建立用工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派遣合同,经费由县财政列支,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监督管理

(一)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对录取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以用人单位管理为主,用人单位负责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劳务派遣公司协助用人单位对录取人员进行管理,并对招聘人员实行退出机制。

(二)录取人员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将有关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并停止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

1.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实现就业的;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升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8.其他不宜继续留岗工作的。

七、其他事项

具体岗位要求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用人单位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可按岗位要求优先录取。

本实施方案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6-8053688(汝南县人才交流中心)

0396-8123019(驻马店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汝南县分公司)

附件:2023年汝南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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