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贸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于2000年3月21日,全面负责37家企业的改制工作。具体职能为审定商贸企业改革方案,国有资产处置方案和职工安置标准;做好改革中的稳定工作,对企业改革进行政策把关、工作协调和进度督促;根据需要向各企业派遣改革工作组;改革期间企业领导班子调整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国资国企工作的战略谋划为指导,认真处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管理和服务商贸离休干部,做好改制企业的维稳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具体内容一、招聘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国企改革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职称及其他资格条件,其中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良好的个人征信。
(二)招聘岗位
综合部办事员(1名)
1.应聘人员年龄在26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取得学士学位或以上证书,有曾在国企或大型企业工作经历。
2.熟练使用电脑办公,具备良好的文书撰写能力,持有计算机应用操作水平相关证书。
3.工作主动性强,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学习能力强,愿意接受挑战,具备较强的抗压性。
4.为适应自贸港发展需要,具备6级或以上相关外语证书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处于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期间的或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合从事应聘岗位工作的情形等。
4.失信被执行人。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3年7月23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受理网上报名,不接受简历邮递、面呈等其他方式报名。
应聘人员将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招聘邮箱:hnssmqgb@126.com,邮件主题和招聘报名表须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应聘岗位的招聘要求,在报名时选择招聘岗位报名。
(2)请下载和填写《海南省商贸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报名表》(附件)并粘贴1寸免冠照片。
(3)请根据岗位要求提供个人材料扫描件。包括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须扫描至一个PDF文档中。
留学归国人员请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
三、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四、薪酬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面谈,享有国家规定的各种五险一金、带薪婚假等。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单位有权向有关机构及人员核实应聘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录用人员在入职前须提供本人近期体检报告,如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发现吸食毒品等情况不予录用。
(三)本单位对招聘公告具有唯一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6773012
联 系 人:王女士
附件
附件:《海南省商贸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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