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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2023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领导组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23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详见附件1、2。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公务员(参公人员)选调职位报名对象:全县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全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职位报名对象: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二)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7年8月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时间计算的依此类推。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公开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招聘事业单位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寿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ouxian.gov.cn)和寿县先锋网(http://www.sxxfw.gov.cn)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选调条件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7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报考公务员职位的到县国投大厦629室报名;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到县城投大厦1113室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5)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
5.报名确认: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职位选调计划数。取消报考职位、符合改报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6.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8月11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3.成绩合成。应试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5:5比例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选调名额和应试人员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笔试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排序)。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考察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分别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选调人选,在寿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ouxian.gov.cn)和寿县先锋网(http://www.sxxf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结束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拟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选调单位考核合格并同意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原则上三年内不得转岗(除符合有关规定参加市级以上公开遴选或提拔重用外);经选调单位考核不合格或不同意选调的,回原单位工作。
选调人员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的,选调后任职定级一般依据其在原单位所任职级确定,其中选调单位相应职级职数没有空缺的,将不再保留其原职级,工资待遇按重新确认的职级执行。
选调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选调后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体检、考察等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资格的,拟选调人员不及时到岗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本次公开选调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3.选调工作中如有其它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 4022719
县人社局4021171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4022359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
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4022221
附件:附件1:寿县2023年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寿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3 寿县2023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doc
寿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考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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