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镇坪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为辅警)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岗位设定
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2名(限男性、限安康户籍)。
三、工作职责
协助司法警察、法官从事警务安全、庭务保障,协助押解、看管犯罪嫌疑人、协助收集证据等及其他司法警务辅助工作。
四、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表现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观念强;
2.年龄在21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双眼裸视5.0以上,身高170厘米以上,符合《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退伍军人、公安警察院校毕业人员优先);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5.适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3.曾被辞退、开除、解聘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五、招聘方式
采取岗位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择优招聘。招聘工作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①立定跳远;②10×4往返跑;③1000米跑;④引体向上)、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六、劳务报酬
所聘用岗位均为编制外聘用,试用期3个月满考核合格者,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一)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其中:试用期基本工资2000 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被正式聘用,基本工资2600元/月、绩效工资20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连续聘用的,依据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连续两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自次年起增加基本工资80元。
(二)根据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三)试用期满合格人员,限定三年服务期限,服务期间不得另行择业。试用期内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
七、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2张。
(三)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镇坪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咨询电话:0915-8820362 0915-8822282。
安康市高新区创新路19号,即安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楼408室,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咨询电话:0915-8185989
未尽事宜,由镇坪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0日 |